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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潔的主頁一直是谷歌最引以為豪的地方。然而這一設計卻有可能令谷歌陷入一項違反隱私權法案的糾紛。昨日記者獲悉,谷歌拒絕在首頁上加入『隱私權』鏈接,可能因此觸犯加州的一項隱私權法。
據悉,該項《2003年加州在線隱私權保護法案》規定,凡搜集用戶個人信息的商業網站都必須『在其網站上顯著張貼隱私權政策』。所謂『顯著』是指,網站需將隱私權政策鏈接『放置在首頁或進入網站後的第一個重要頁面上』。而目前谷歌的隱私權政策卻需經3次點擊後纔能找到。
對此,有關人士對谷歌這一做法表示質疑。而谷歌發言人史蒂夫·朗頓則表示,由於谷歌頁面非常簡潔,公司隱私權政策內容非常容易找到,所以谷歌完全遵守了加州《在線隱私權保護法案》。
加州隱私保護辦公室負責人喬安妮·麥克納布稱,谷歌此舉顯然與加州2003年通過的《在線隱私權保護法案》相衝突,但麥克納布表示:『我們並不是隱私警察。我們提倡互聯網企業加強信息透明性,但我們扮演的是倡導者角色,而不會去闡明加州《在線隱私權保護法案》的適用范圍。』麥克納布透露,不會就此將谷歌訴諸法律。
這已不是谷歌第一次在保持主頁簡潔方面表現出執著。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谷歌只需在主頁上添加幾條顯示廣告就可每年多獲得10億美元的營收,但其卻不肯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