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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報道建設銀行『短信通』被指強制消費後,得到全國各地讀者反饋稱,建行在全國多個城市統一『短信通』的收費確認方式,不少讀者表示對建行這種行為很難接受。
建行在給記者的回復中表示,該服務收費行為合規合法。但律師認為該操作屬強制消費。
建行:這也是一種確認方式『短信通』是否強制客戶消費?銀行每月3元的服務費是否合理?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建行公關與企業文化部總經理胡昌苗。
胡昌苗表示,『短信通』是銀行為客戶提供的一項增值服務,按照監管部門的批准,增值服務是可以收費的。銀行已經明示客戶,如果3個月過後,客戶不需要此項服務,可以告知銀行取消,就不用收費。『如果我們沒有跟客戶說就直接扣錢,這肯定不對的,但是已經跟客戶說了,而且也讓客戶試用3個月。』
此前原信產部有關文件明確規定:同意包月服務必須經過用戶確認。對此,胡昌苗表示:『我們的方式也是讓客戶確認的一種方式。我們通知了客戶,同意繼續使用服務就不需要再做任何動作,不同意的話就取消。』胡昌苗同時表示:『如果讓客戶再次確認的話,有的客戶會覺得不方便,這樣也會提意見的。』
昨日傍晚,記者收到建行的書面回復。該行表示,建行手機短信金融服務業務有相關許可資質,收費內容和標准也已報備。短信業務無論通過哪種方式開通,均會在開通前告知客戶,並請客戶確認,經客戶同意之後方可開通。其中『請客戶確認,經客戶同意之後纔開通服務』的說法,與記者早前諮詢建行客服人員得到的回復相左。
律師:說到底還是強制消費北京廣盛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劉春泉得知建行的回復後告訴記者,如果在開通之時有讓客戶進行明確的、主動選擇的話,這是符合規定的。但是銀行這種『需自主取消、默認同意』的做法不可行,『說到底還是強制消費。』
據了解,中移動早在2006年已開始規范SP業務(移動增值業務),其中二次確認(即用戶必須再次確認是否訂購業務纔能產生訂購關系)這一條已經明確出臺。
劉律師告訴記者:『建行這麼乾就是重復當年SP的盈利模式,只要二次確認,這塊業務就會損失大部分。』他認為,『建行作為一個上市公司,應當具有企業社會責任感,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不能因為眼前的利益而忽視企業長期的形象和社會責任』。
昨日,記者致電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向有關部門陳述建行『短信通』這種未得到客戶確認信息就默認客戶同意使用該服務、並收取費用的行為時,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士向記者表示,銀行客戶可就這種行為可向銀行所在地的信息化部門進行申訴。
鏈接:建行『短信通』有前科記者了解到,原來建設銀行『短信通』在去年就已經惹出一場風波。
早在去年11月份,建行江西省分行網點強制給客戶定制首付短信業務後,就引起了當地不少市民和相關單位的關注。據了解,當地的情況是:用戶被銀行不明不白收取了好幾個月的短信費。客戶要求退訂卻又屢屢受阻。客戶多次取消訂閱均『操作失敗』,到網點櫃臺辦理時卻非本人不得辦理。
當時江西省通信管理局認為,『給客戶發送服務短信提醒,是一項很好的服務,不少銀行也已經實行,但都是免費的,建設銀行收費本身也不存在問題,問題就出在「沒有經過用戶同意」』。
當時,當地有關部門領導表示,若(銀行)整改不到位,將對服務器進行關停,建行也在當地有關部門的責令下,對那些『非自願』、『強制被定制』的客戶也給予辦理退還被扣除的短信收費。但江西省某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其實最後銀行還是沒有主動解決問題。據了解,事後建行給客戶發了相關道歉信息,但是銀行還是沒有主動取消客戶的短信訂制服務,客戶若不需要該短信服務還是得自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