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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9月24日消息,據科技博客TechCrunch報道,正當谷歌歡天喜地慶祝自己的10周歲生日時,一名男子卻站出來聲稱自己是谷歌的第三位創始人。
眾所周知,拉裡·佩奇(Larry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Brin)是谷歌的聯合創始人。但一個名為休伯特·常(Hubert Chang)的男子日前卻聲稱是谷歌的第三位創始人。
休伯特稱,1997年他在紐約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斯坦福大學教授拉傑夫·莫特瓦尼(Rajeev Motwani)把他介紹給佩奇和布林。
後來,休伯特幫助佩奇和布林推出了PageRank,谷歌名稱的確定及商業計劃的制定等也均有休伯特的參與。
至於當初為什麼沒有留名,休伯特稱是為了專心攻讀博士學位。2002年,獲得博士學位後,休伯特開始接觸谷歌,但佩奇和布林並未理睬。
經致信莫特瓦尼教授、谷歌和休伯特本人後初步判定,休伯特當初之所以離開谷歌,因為他認為谷歌根本不會有太大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