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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請注意:真的要交費了!
9月19日,文化部和版權局第一次聯合召開會議,會議的主題是推動卡拉OK行業知識產權的保護。這意味著,卡拉OK版權收費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在文化部門和版權部門相互協作,收費主體具備了合法身份這一前提下,國內在冊的卡拉OK經營者觀望的時間不多了。
收費師出有名了
在9月19日的會議上,記者注意到,上海市文化娛樂協會的會長郭開榮和廣州市文化娛樂協會的會長黃世球都出席並發了言。2006年12月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啟動之初,上述兩家協會曾公開抵制收費。當時抵制的理由有二,一是收費標准過高,二是收費主體不合法。業界質疑的聲音同樣不絕於耳。
當時,卡拉OK收費工作是由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的版權運營中心在收取,版權運營中心在各地成立聯絡站,負責各地的收費工作。這些聯絡站是由版權運營中心授權當地的一些公司成立的。當時上海、廣州娛樂協會質疑收費主體不合法,是由於當時的音集協還處於籌備階段,並沒有得到國家民政部的正式批准。一個並未成立的協會進行收費,在經營者看來自然師出無名。這樣一來,娛樂業協會在質疑,卡拉OK企業在觀望,收費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
收費的舉步維艱還有另一個深層次的原因。當時,文化部的文化市場發展中心正在各地卡拉OK廳推行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這個系統是個計次點歌系統。這與當時版權局發布的按包房收費(12元/包房/天)的收費標准完全不同,矛盾和爭議也開始顯性化。不過,各地娛樂業協會本身是屬於文化系統,計次方式顯然更容易被市場接受。於是,按計次來收費更公平的說法也頻頻出現。這背後實際上是利益的博弈。
正是由於這種爭議,版權局發布的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收取版權費的公告,在整個2007年都是應者寥寥。大多數卡拉OK運營者都抱著觀望的態度。但今年形勢完全不一樣了,版權局在各地開始了行政執法。除了行政處罰,就是法律訴訟,佛山市禪城區好樂迪娛樂城被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合理支出費用共計17萬餘元,成為卡拉收費以來的首例未支付版權費而遭起訴的案件。
今年6月24日,音集協獲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收費工作開始師出有名。與此同時,版權局也與文化部就版權收費達成共識。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合公司)原先是文化部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指定運營商,而音集協將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也委托給天合公司。這樣一來,文化部計次系統和音集協的收費功能在對接卡拉OK經營者的直接主體實現了一體化。
錢櫃交的1200萬貴嗎?
今年4月底,卡拉OK行業的旗艦企業錢櫃一次性繳納版權使用費1200萬元,這標志著卡拉OK版權收費取得突破性進展。錢櫃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事業部副營運長陳世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錢櫃今年支付的這筆費用是2007年和2008年兩年的版權使用費,而且是打包了其旗下全國的16家店的全部費用。據音集協版權運營中心副主任呂文舉介紹,由於將16家連鎖店打包在一起繳費,因此給予了一定的優惠。陳世明表示,明年在繳費時會繼續談判,希望能夠在費用上再有些優惠。
在9月19日的聯席會上,之前頻頻遭遇行政處罰的好樂迪也獲得了音集協頒發的《卡拉OK經營行業著作權許可使用證書》,這說明好樂迪也已經簽約繳費。而與好樂迪一同獲得許可證的還有雲南溫莎、北京唐會、福建歡唱等數十家企業。
溫莎集團的總經理魏葳向記者坦言,卡拉OK收費剛實行時他就開始關注了。他認為卡拉OK企業繳納版權費是早晚的事,因為繳費本來就是國際慣例。當時企業觀望的原因一是收費主體,二是收費標准。目前這兩個問題都已經得到解決,尤其是收費標准,目前音集協公布的收費標准是根據文化部推行的計次系統的采樣平均數進行計算得出的,全國的收費標准只是略有不同。這讓卡拉OK經營者感覺更合理。
另外魏葳認為,對於品牌企業來講,吸引消費者的除了服務最主要的就是內容,只要繳納了費用就可以更快地更新曲庫,也能更大量地擴充曲庫的曲目。如果堅持不繳費,一旦遭遇刪除曲庫,卡拉OK企業吸引消費者的核心價值就沒有了。在同樣的競爭環境下,曲庫全就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營業收入自然就會提高。
除此之外,魏葳看中的還有與音集協合作後的一些增值服務。由於音集協代表的是音像制作公司,通過這個中間關系,可以整合卡拉OK終端銷售唱片,還可以通過音像公司邀請明星在卡拉OK終端搞各種活動,這對於卡拉OK經營者來講都會為自己的品牌增值。
在音集協的網站上,記者看到目前與音集協簽約的企業只有幾十家。這對於全國十幾萬家卡拉OK經營者來說,只是冰山一角。對於不繳費企業,尤其是那些非陽光企業,是否會由於低成本而更有競爭力呢?魏崴認為,那些連執照都沒有的地下卡拉OK廳連稅都不繳,更不會理會版權費了。但是這些企業的目標客戶與量販式卡拉OK的目標客戶的定位是不同的,因此並不存在直接競爭。
VOD終結版權免費時代
音集協在全國各地舉行的大規模維權活動中,VOD廠商也未能幸免。7月初,廣州市版權局聯合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廣州市公安局治安局,依法對視翰、雷石等兩家國內的大VOD商駐廣州分公司進行了現場執法。執法的由頭是音集協的舉報。
作為KTV的上游企業,VOD企業一時人人自危。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很多VOD廠商除了給KTV提供硬件設備以外還提供曲庫,而這個曲庫是經過無數次復制的,VOD廠商纔是盜版的源頭。目前國內的VOD廠商之所以做不大,就是因為他們的生意模式在法律上是有缺陷的。因此,VOD企業往往在全國建立許多分支機構,將硬件和曲庫分開銷售。
福州星網視易信息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網視易)總經理歐繼福表示,實際上在KTV的上游產業鏈中,最上游是像星網視易這樣的硬件和軟件設備提供商。他們把設備提供給系統集成商,由系統集成商向KTV提供設備和曲庫。系統集成商在音集協的維權風暴中成為眾失之的。
據了解,音集協的目的是依靠音像制作機構的資源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曲庫,那些繳納版權使用費的KTV可以使用曲庫裡的歌曲。但從目前市場現實來看,延續了多年的由VOD企業向KTV提供曲庫的產業現狀短時間是很難改變的。
歐繼福告訴記者,目前已經有十幾家VOD廠商與音集協簽訂了《關於促進卡拉OK點播設備供應商使用曲庫正版化的備忘錄》。在這份《備忘錄》中明確規定了VOD廠商將配合音集協收取卡拉OK歌廳的著作權使用費,敦促新裝客戶(含重裝客戶)向音集協繳納著作權使用費,對拒不向音集協繳納著作權使用費的卡拉OK歌廳,VOD廠商必須拒絕向其提供曲庫。只要在當地是正規企業,並且願意積極推進正版化的VOD企業都可以申請與音集協簽訂這個備忘錄。
這就意味著卡拉OK收費行為也取得了產業上游的支持,不依法繳納版權費的KTV業主將不能再從VOD商那裡得到免費的海量曲庫。對於VOD企業來講,與音集協合作是唯一的出路。
卡拉OK行業版權收費節點
2006年12月
音集協啟動卡拉OK版權收費工作。
2007年1月
正式開始收費,但企業應者寥寥。
2007年4月
雲南省版權局對昆明好樂迪昆都店、山石玖度吧兩家卡拉OK進行了現場執法,刪除了歌庫中涉嫌侵權的歌曲6964首。
2007年5月
長沙好樂迪音樂廣場等4家KTV的服務器被長沙市版權局扣押責令其限期整改。佛山市禪城區好樂迪娛樂城被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172448.5元,成為卡拉收費以來的首例未支付版權費而遭起訴的案件。
2008年4月
行業旗艦企業錢櫃一次性繳納版權使用費1200萬元。
2008年6月
集協獲得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具備收費主體資格。
2008年7月
廣州市版權局聯合相關部門,對視翰、雷石等兩家國內的大VOD商駐廣州分公司進行了現場執法。
2008年9月
文化部與版權局聯合召開會議,收費進入統一、合理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