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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兩名網絡愛好者非法入侵搜狐公司的媒體服務器,竊取『天龍八部』游戲數據庫管理員的賬戶和密碼,然後伙同他人將修改後擴大百倍的游戲點數(俗稱網絡游戲幣)通過網絡銷售,非法獲利共76萬餘元。此案告破後,檢方以盜竊罪提起公訴。昨日,該案在武漢市中院開庭審理。
被告人之一的付某,原為武漢某高校計算機專業學生,因故休學期間,結識了在武漢某科技公司上班的老鄉夏某,兩人均十分熱衷研究網絡。
據檢方指控,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夏某、付某先後多次非法入侵到搜狐公司的媒體服務器,將嗅探程序cain下載到該服務器上並運行,從而獲取了該公司『天龍八部』游戲服務器數據庫管理員用戶名和密碼,然後用該用戶名和密碼進入服務器數據庫,竊取價值人民幣105萬餘元的『天龍八部』游戲點數2476.888萬點。
隨後,夏某、付某伙同被告人顧氏兄弟及李某等人,將竊取的游戲點數轉換成『元寶』後在網絡上進行銷售,從而非法獲利76萬餘元。
檢方認為,夏某、付某共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竊取手段盜竊公私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顧家的哥哥明知是犯罪所得的點數,仍組織他人在『淘寶網』交易平臺將所盜竊的游戲點數進行銷售,應該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虛擬財產是否財產及涉案虛擬財產的價值認定問題,展開多輪辯論。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武漢大學教授、網絡安全法專家皮勇表示,此案是『熊貓燒香』案之後,武漢又一起涉案數額較大的虛擬財產盜竊案。他稱,目前對『虛擬財產』是否財產的界定,及此類案件是否應以盜竊罪指控,我國立法尚屬空白。他呼吁立法機關應迅速完善立法,司法機關則不應超出法律來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