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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反腐,是近些年纔出現的新鮮事物,它是社會開放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新時期信息化浪潮迅速推進與群眾主人翁意識高度覺醒綜合作用的結果。網絡作為一個快捷、高效、自由的公共平臺,承載了公眾對公權力的關注、對知識的渴求,其不僅是公眾獲取社會信息的主要窗口,還是體察社情民意、衡量社會發展趨向的風向標,社會上有多少種現象,網絡中就能產生多少種言論,並進一步將細小的社會現實歸類、解析、放大,成為人所共知的思想觀點。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網絡反腐應運而生,且在歷經最初的民意沈淀後,已逐漸由『腐敗問題評析』演變為指向性極強的『腐敗現象透視』及『腐敗行為監舉』,其『瞬發而即至、始悉而周知』,受力面廣,影響面大,已形成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現實,且有愈加跟進之勢。
網絡反腐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對於網絡反腐,我們首先要從思想上突破以往存在的模糊認識。在我國傳統社會,對反腐倡廉人民群眾僅依賴於統治階級上層的所作所為,且習慣於維系體制內的穩定,難於形成突破陳規的力量。其所采取的方式大都是自上而下的被動適應,因而捕風捉影者多,了解真像的少;憤世嫉俗者多,能解決問題的少,與人民群眾的自身願望比還有非常明顯的差距。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法規制度日趨健全,各項監督約束日益嚴格,公眾的主人翁意識亦大幅提昇,人民群眾對腐敗現象、腐敗行為等深惡痛絕,在這一時段,群眾反腐以信件、電話舉報及親身到監察機關舉報腐敗為主要手段。以此為依托,我國對腐敗現象形成了強有力的威懾,破獲了大量涉及各行各業的違法違紀案件,並建立了穩定、完善、高效的反腐體系,為促進社會有序發展、保證公平正義做出了突出貢獻。
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顯著增強社會的發展進步,腐敗方式也日漸復雜化,這一現實使反腐手段進行信息化改造的需求日益迫切。一方面,腐敗方式出現了多元滲透、全域並進的苗頭,一些腐敗行為更加隱蔽,用以遮蓋腐敗的外包裝更加嚴密而華麗,一些行業腐敗甚至出現了網絡化、集團化、家庭化的現象,其分工更加明確細致,互為攻守,使傳統反腐手段的局限性日益顯現。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正是在這種社會大發展的背景下,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年群體的反腐意識更加高漲,全社會信息化建設基礎日漸牢固,為構建新的反腐體系營造了不可替代的良好環境。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網絡反腐是時代進步的必然產物,是信息條件下推動社會建設的鮮明標志,是不可逆轉的趨勢與潮流,只可重視而不能忽視,只可利用而不能排斥。
必須對網絡反腐進行科學引導與制度規范。網絡的技術特征與網絡建設的社會屬性是網絡反腐必須面對的問題。就技術設置來說,我國的網絡技術發展迅速,與發達國家相比在技術上的距離已漸漸拉近,稍加利用與改造,建成一個集反腐倡廉、溝通民意且能覆蓋城鄉的網絡體系已不存在技術難題,只要下定決心,就能實現在軟、硬件建設上的有力保障。
從社會屬性來看,網絡反腐涉及方方面面的情況,需要統籌規劃。一是要推動對網絡反腐本身的認識深化。網絡反腐是新生事物,群眾有熱情,但認識上卻有局限,絕不能一蹴而就,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好各種宣傳手段,采取系統有效的步驟,不僅使網絡反腐的觀念深入人心,還要使網絡反腐的操作方法、手段措施、獎懲規章等為大眾所接受與熟知,有效促進人民群眾思想認識的提高。二是要強化對網絡反腐的法律與約束。網絡反腐不是『人肉搜索』,其需要群體熱度,卻更要保持法律上的理性與嚴密的程序邏輯。公眾在反映腐敗現象時,要以充分的事實為依據,對於不能出具明確證據的『腐敗』,只能作為有關部門了解情況的參考。即使是反腐對象本身,在法律認定其有罪之前,其還是合法公民,我們在采取合理手段反映事實的同時,絕不能侵害其隱私,傷害其尊嚴。三是要明確政府職能部門的角色定位。在推動網絡反腐過程中,各政府部門既是執法的力量,也是被監督的對象。這就要求,必須進一步強化紀檢部門的決定性定位,要在黨委的集中領導下,不斷完善反腐制度,設立專門的紀檢隊伍。要在現有政務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各政府網站的群眾影響,明確責任,分工協作,限期整改,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塑造出公正、高效、廉潔的政府形象。
構建主動作為、有效應對的反腐工作新體系,推動網絡反腐向縱深發展。發展無遠弗屆,腐敗亦無孔不入,再嚴密的管理體制,也會有空隙可循。因此,新時期的反腐工作迫切需要建立一個不斷調整與完善的工作體系,在指導思想上跟進,在體制機制上完善,在運行方式上提高,使之從根本上符合形勢任務的要求。
指導思想上,要預防在前、主動作為。在反腐問題上,黨中央信心堅定、態度明確、措施得力,廣大黨員群眾大力支持、堅決擁護、積極投入,使反腐工作始終保持了應有的高壓態勢。在新階段,我們要更加深入地進行研究,了解潛規則運行的渠道、分析不正之風存在的原委、整改暗箱操作的流俗,要采取『提前介入、全域介入、系統介入』的辦法,確立章程,強化約束,主動作為,使反腐利劍高懸,令腐敗現象無所遁形。
體制機制上,要穩定完善、充滿活力。反腐機制是一個開放的系統,既有穩定性要求,也有開放性與前沿性的設置,不僅要有強有力的集中統一領導,保持工作的穩定性與連續性,還要能打造出一支講團結、講科學、講黨性的領導力量,培養出一支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的人纔隊伍,創建出一整套有活力、有拼勁、能落實的獎懲機制,降低不必要的資源損耗,避免不必要的中間環節,形成可根據需要不斷調整內部設置的體制機制。
運行方式上,要科學高效、迅速應對。『網絡反腐』雖尚處於初始階段,卻有極大的發展潛力與發展空間,能夠形成全局性影響。首先,要加強對這方面的專門研究,盡快拿出切實可行的運行方案,就如何進行網絡反腐、如何規劃網絡反腐、如何處理反腐信息及案例等做出明確規定,防止空談而不作為。其次,『反腐』做為一個受到廣泛關注且高度敏感的議題,在依托網絡運行時,必然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引發諸多爭論,在推動運行時,我們既要使其完全合法,還要合情,更要符合人民群眾的主觀要求與客觀需要,做到有反響、有回音、能解決,使『網絡反腐』成為具有時代特征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