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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針對百度推出的『競價排名』和單方面屏蔽網站行為,某企業對百度進行了壟斷起訴。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案件被業內譽為『中國網絡反壟斷第一案』,雖然之前也有過類似的網絡反壟斷案件。但由於百度頭頂『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的光環,這一案件備受關注。
一位接近李彥宏的人士向記者表示,被一家不知名的企業突然推上前臺,李彥宏有理由感到委屈。因為,他認為沒有做錯什麼——就技術而言,任何一家搜索引擎都無法保證能收錄互聯網上的所有網頁,百度當然也是一樣。
李彥宏感到委屈的不僅是這些,在互聯網領域,市場份額比百度大的企業很多,比如,騰訊QQ。易觀國際發布的報告顯示,2008年第二季度中國即時通訊市場活躍賬戶數達到4.26億,其中騰訊QQ活躍賬戶數達到3.41億,以80.2%的市場份額排名首位。而《反壟斷法》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曾經皮?以涉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為案曾與騰訊對簿公堂,但最後的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在一個各佔山頭的年代,互聯網處於所謂壟斷地位的當然不止騰訊和百度,阿裡巴巴的馬雲,一人就擁有了三家可以被列為壟斷行列的企業:支付寶、阿裡巴巴以及淘寶網在各自的領域市場份額都超過了50%。另外,江南春的分眾傳媒、攜程網等等互聯網企業的市場份額也都在50%以上。
『我們不妨視野開闊一點。』著名網絡觀察家方興東說,『以前,我給大家的印象就是反對微軟、英特爾。但是,我們對強者的制約,還處於相當早期的階段。』在這種思路指引下,其領銜的『互聯網實驗室』公布了《中國高科技領域反壟斷調查報告》,列出了37家企業,其中互聯網企業15家。
為何互聯網企業這麼容易被指控壟斷?專家表示,這與互聯網的行業屬性有關——因為,互聯網基本收入模式單一,用戶很泛,彼此的替代性很高,無論國外、國內,都是以『免費』為主,從這種意義上說,互聯網企業天生具有『壟斷』相——不『數一數二』根本就活不下去。
此外,互聯網行業還處在快速變化之中,企業的更新換代極快,各領風騷三五年的比比皆是,當年雅虎風頭一時無二,現在已是日薄西山。
可是,《反壟斷法》帶來的一種尷尬局面是:傳統企業極其容易將互聯網企業告上法庭,因為互聯網企業拓展自己的服務,佔了傳統企業的地盤。今年5月,有出版社將亞馬遜告上法庭;隨著谷歌的擴張,它已經引起無數企業的恐懼;現在,輪到百度成了被告。專家稱,歸結起來,這是互聯網這個新興的行業在向傳統企業爭食地盤的過程中,讓傳統企業感到了恐懼和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