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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消息,51.com剛剛針對彩虹QQ事件向記者發來官方聲明,稱彩虹軟件經國家版權局軟件著作權登記,騰訊無權擅自認定彩虹軟件非法。
據悉,這是51.com對此事的首次正式表態。51.com還在上述聲明中暗示,此前遭騰訊起訴的離職員工在加盟51.com之後正是從事IM軟件的開發工作,這也證實了此前外界的相關猜測。
之前,有據接近51.com人士透露,眼下正沸沸揚揚的彩虹QQ外掛軟件的確為51.com相關人士開發,在51.com內部已設立客戶端運營中心,專門負責彩虹項目的研發,其中彩虹QQ就是該中心的主要軟件。這款軟件主要為騰訊QQ外掛,提供QQ用戶IP以及隱身查詢等功能。
以下為該公司所發聲明全文。《企業不能太騰訊,51.com關於彩虹軟件的五點聲明》
針對近期51.com開發的彩虹軟件的有關傳言,聲明如下:
近期,彩虹軟件的用戶反饋,在使用騰訊QQ時,被提示彩虹軟件為非法外掛,並要求用戶強行卸載。彩虹軟件是51.com所屬的一款合法的即時通訊輔助軟件,騰訊公司無權擅自認定彩虹軟件非法。
騰訊QQ稱輔助軟件所提供的免費『顯IP、顯隱身』功能侵犯了用戶隱私,但實際上騰訊公司自己多年來將『查用戶隱身』等功能發展為其收費服務(如『QQ千裡眼』業務)。如果騰訊認為提供這些輔助服務屬於『非法』,為什麼騰訊還要靠自身都認為是『非法』的功能向用戶收費?騰訊是否應當將通過類似功能所獲得的收入,退還給廣大用戶?
彩虹軟件是經國家版權局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合法的軟件。彩虹軟件歷來重視用戶安全,並與360安全衛士深度合作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亦被眾多軟件安全廠商評為安全軟件。而騰訊公司通過媒體宣稱彩虹軟件『其行為和蠕蟲病毒非常類似』及『導致用戶信息泄漏並產生安全問題』,這些不實言論嚴重誤導網友和媒體。我們對這種隨便冠以『病毒、非法』的惡意打壓行為感到憤慨。
騰訊自己收費提供顯隱身服務,他人做了就說是侵犯用戶隱私;騰訊從其它公司大量『引進』人纔,但自己的員工正常流動卻要起訴員工;騰訊從即時通訊到搜索到電子商務等眾多業務皆『學習模仿』他人,而其他公司做類同業務卻被指為抄襲騰訊。企業不能太騰訊!
我們認為,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的競爭將有利中國互聯網的發展,任何壟斷行為對消費者和行業最終都是不利的。
51.com
200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