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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通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網通)的機房空調全年晝夜運行,影響到相鄰住戶的正常生活。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北京網通賠償王女士一家精神撫慰金34500元,並在控制噪音達標前按每月1500元標准繼續賠償(只包括每年3月至10月)。
2005年6月,王女士一家四口搬到朝陽區裕中東裡3號院。入住後發現,樓房北側是北京網通的網管中心機房,機房的空調晝夜運轉,發出轟轟的噪音,令全家難以入眠,嚴重影響了工作和生活質量。
王女士說,每年11月到次年2月的冬季期間,由於窗戶關閉噪音影響較小;春夏秋三季必須開窗通風,全家人不得不忍受噪音。他們一家多次向北京網通反映,問題卻一直沒得到解決,於是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每年春夏秋季精神撫慰金68000元。
庭審時,北京網通代理人稱,網管中心空調機房承擔國家通訊保障的重大任務,必須保持恆溫、恆濕的環境。空調噪音影響了王女士一家的生活,公司願意賠償。此外,公司已經采取措施,爭取盡量控制噪音。
法院委托朝陽區環境保護檢測站對王女士家的噪音強度進行鑒定,結論為夜間噪音值為53.2分貝。依據相關國家標准,此地夜間噪音不得超出45分貝。
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檢測結論,北京網通機房的噪音超標,對王女士一家造成影響,應該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