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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據國家工信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今日公布2008年第四季度增值業務收費撥測情況,所抽查的增值業務中89%以上的業務資費和收費情況正常,整體情況較好,但仍有13家增值電信企業的20項業務存在問題。
為深入貫徹落實『發現、提醒、通報、處理、跟蹤』的收費監管機制,促進增值電信業務市場健康持續發展,2008年12月10日至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管理局組織部分通信管理局,對增值業務服務和收費情況進行了第四季度集中撥測和檢查,並對檢查結果進行了通報。
此次季度撥測對部分基礎電信企業和95家增值電信企業的186項增值業務的服務和收費情況進行了抽查。結果表明,所抽查的增值業務中89%以上的業務資費和收費情況正常,整體情況較好,但仍有13家增值電信企業的20項業務存在問題,主要為:通過電視、廣播等媒體以及互聯網進行虛假宣傳,誘導用戶消費;在業務營銷推廣過程中資費明示不規范;部分固定電話聲訊臺業務未提醒計費起始點,或者故意延長服務時間,或者收費而不提供業務等。為此,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要求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進行核實認定,對認定屬實的違規業務按照合作協議進行了嚴肅處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存在違規行為的相關增值電信企業應立即整改,提高認識,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對於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出現違規行為的,電信監管機構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礎電信企業要繼續加大對增值電信業務服務質量和收費行為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對於被各級電信監管機構多次通報批評的增值電信企業,要將其業務納入重點監管范疇;要定期地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業務撥測工作,對惡意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增值電信企業,依據《電信服務規范》、信部清[2007]236號文件進行查處,以切實維護廣大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電信行業健康、和諧發展。
同時,通報中公布了2008年第四季度撥測檢查發現的13家違規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