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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下午消息,針對近期媒體報道的『世紀佳緣2008年投放4.8億元網絡廣告遭質疑』一事,發布相關報告的CR-Nielsen公司(尼爾森中國合資公司)剛出面澄清,稱外界有所誤讀。事實是,4.8億廣告市場價值≠4.8億廣告花費。
據悉,很多媒體在報道該事件中聲稱『CR-Nielsen對外發布了2008年度中國互聯網廣告市場Top50廣告主排名,國內著名婚戀網站世紀佳緣以4.8億元的互聯網廣告投放超過了中國移動、李寧、耐克等高居榜首』。CR-Nielsen認為,這種說法與CR-Nielsen的報告原文相悖,對報告中的數據概念做出了不正當的理解和使用。
CR-Nielsen報告原文是:2008年互聯網廣告市場中,Top50廣告主所投放廣告的廣告市場價值達62億元,佔全年整體市場的47.2%。其中,Top5廣告主分別為世紀佳緣、李寧、中華英纔網、耐克和智聯招聘,廣告市場價值分別為4.8億元、3.4億元、3.0億元、2.9億元和2.7億元。
即是說,其報告所指的只是廣告價值,並非廣告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