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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消息,李女士的新房裝修完畢,買了一臺冰箱,因交貨時沒有驗收就簽了字,結果第二天打開後,發現冰箱門下方有撞擊產生的凹陷,商家認為李女士在送貨單上已簽字,拒絕更換。
24日,李女士一氣之下便向有關部門投訴。工作人員來到李女士家現場查看,發現其新購買的知名品牌冰箱下方確實有一個碰撞產生的凹陷。經工作人員進一步詢問得知,李女士是於21日在李滄某大型商場購買的冰箱,並約定22日送貨上門。因為送貨時有親朋好友來參觀新居,所以冰箱送貨上門時李女士也沒有來得及打開仔細查看,心想是從大型商場購買的,又是知名品牌,質量不會有問題,便立即在送貨單上簽了字。
第二天,李女士和兒子打開冰箱外包裝,商量冰箱如何放置,突然發現冰箱門的下方有一個小的凹陷,用手一摸,明顯感覺是因碰撞堅硬的東西產生的。李女士想自己和兒子擺放冰箱都是輕搬輕放,沒有碰到其他東西,肯定是冰箱在送貨過程中產生的碰撞導致了凹陷。於是,李女士急忙找到商家,講明情況,要求更換新的冰箱,但商家卻說李女士已在送貨單上簽字,並隔了一天纔提出冰箱有凹陷,存在李女士擺放冰箱時不小心碰撞的可能,因此具體責任不應由商家承擔,不同意退換。
了解具體情況後,工作人員和李女士一起找到商家進行調解。因李女士當時已在收貨單上簽字,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責任在於商家,商家只同意退還李女士150元現金,不給予其他賠償,最後李女士只得同意消協的調解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