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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諾亞舟嫌侵犯萬虹科技的『電子發音書裝置』技術專利,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責令諾亞舟立即停止生產及銷售,銷毀庫存侵權產品並作出賠償。從2007年10月諾亞舟公司在紐交所上市以來,層出不窮的侵權官司一直困擾著該公司管理層,其股價也由發行價的14美元,暴跌到目前的3.4美元。
據了解,此次將諾亞舟推上被告席的萬虹科技,是一家創立於1992年專業從事教育電子、數碼技術研究與應用的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於2008年11月中旬,一紙訴狀將諾亞舟告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訴狀稱:萬虹科技擁有的『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權,被諾亞舟生產的點讀學習機非法盜用。
對此指控,諾亞舟沒有作出任何書面陳述,只是口頭回應自身產品是屬於合法銷售的,並向法院提出宣告萬虹專利權無效、諾亞舟產品不構成侵權等請求。深圳中院經過調查取證後認為:『萬虹所有的「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權處於合法有效狀態,依法受法律保護,諾亞舟公司未經許可,研發、生產、銷售被控侵權產品,需承擔侵權法律責任。』因此,深圳中院於2009年2月25日做出判決,駁回諾亞舟的請求,並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銷毀侵權產品,同時向萬虹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
萬虹科技有關負責人認為,對此次請求保護的『電子發音書裝置』,該公司享有獨佔實施權利,諾亞舟的侵權行為給萬虹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也影響了萬虹的品牌形象。
無獨有偶,據《法制晚報》報道:去年8月,諾亞舟公司因下載使用盜版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的英語教材,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判決賠償教材著作權單位16萬餘元。更早時候,2008年3月,北京中文在線公司也對諾亞舟的兩家子公司提起侵權訴訟,索賠人民幣8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