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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的夏小姐是長沙人,4年前通過網絡與岳陽的王先生相識並相戀。在4年時間的交往中,王先生的QQ郵箱中保存了許多兩人的信件和照片。去年6月,王先生不幸遭遇車禍去世。悲痛欲絕的夏小姐想要整理與王先生交往的信件及照片,以留作紀念,但幾次與騰訊公司交涉要求對方提供王先生的QQ密碼均沒有如願。
4月18日,接到夏小姐的求助後,記者聯系了騰訊公司客服,騰訊客服表示,夏小姐若想拿到王先生的QQ密碼,需要『提供個人(王先生)基本資料和聯系方式、提供號碼的使用資料、提供密保資料、邀請好友輔助證實。』夏小姐怒不可遏:『人都不在了,怎麼可能提供這樣的資料?』
夏小姐的遭遇不禁引人深思:在網絡時代,互聯網在我們的生活中越來越重要,日益成為個人數字檔案中心,包括存放家庭相冊、文件、信函和視頻。只是,如果有一天我們離開人世,這些『數字遺產』將何去何從?
數字財產催生繼承問題
每天我們用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與同事交流工作,與親友溝通情感;通過電子郵箱接收郵件;在各種論壇上與他人脣槍舌劍;閑暇時在博客、 Space等個人空間裡,用文字、圖片和視頻記錄下生活感悟和珍貴瞬間;疲憊時登錄游戲網站,化身為戰士、俠客在游戲世界裡盡情廝殺,釋放壓力……
如果時光倒退十年,我們可能對上述工具還一無所知。但眼下,QQ、MSN、電子郵箱以及游戲賬戶下的虛擬武器裝備、寶藏等,都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它們也將是21世紀現代人纔擁有的數字財產。
隨著互聯網對人們生活的影響日益加深,這些數字財產的陣容還將進一步擴大。可是如果我們離世,現實生活中的財產由親人繼承,這些數字遺產又該怎麼辦呢?
各方激辯數字遺產立法
在中國,縱觀當前網絡公司提供的數字產品服務協議,長期不使用的情況下,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是不會被注銷的,但可能會被提供服務的公司回收,而電子郵箱則只要3至6個月沒登陸就會被凍結,然後被注銷。那麼,有人不禁要問,能否立法對數字遺產予以保護?
湖南玉和律師事務所的魏濤律師認為,對這些所謂的『數字遺產』進行法律上的保護並不現實,而且沒有必要。『首先,QQ、電子信箱、游戲賬號等數字財產並不是《物權法》所保護的財產。我國法律保護的財產,只是現實中的財產而不包括虛擬財產,既然不是財產就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其次,立法是一個高成本的工作,所以它需要有針對性、普遍性和必要性,這些虛擬財產的價值同樣是虛擬的,花費巨大的現實成本去保護虛擬的且不普遍的財產是沒有必要的。』
在某國企工作的曹先生對立法同樣持反對意見,他認為,『雖然數字財產也具有財產屬性,但這種屬性只針對專有主人纔有存在的價值;一旦其主人不再存在,其價值自然也會隨之消亡。』
湖南大學法學院黎四奇教授則認為,『網絡時代業已到來,個人數字財產正在逐步形成。由於數字財產本身就有財產屬性,因此所有者的後人也應擁有相應繼承權。』黎四奇認為,『數字遺產』包括文本、數據庫、影像、音帶、照片、軟件、網頁,形式廣泛並不斷增加,這些材料中很多都有長期的、重大的價值,因此作為一種遺產,應將其予以保護。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李健律師表示,數字財產繼承在日後將被提上案頭。『數字財產保護國內現在應該比較重視了,新《刑法》修正之後,盜竊虛擬財產的黑客也能判罪了。但繼承問題,可能目前需求還不到,畢竟大部分網民都還太年輕。但國家應該考慮虛擬物權立法了。』
他山之石:美國誕生『數字遺產守護者』
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騰訊、網易在內的一些網絡公司在回應『提供去世親友生前所使用的賬號的密碼』這一問題時,或以需要遵守保密協議為由予以拒絕,或要求提供賬號主人的相關資料,而這些資料大部分因具有極大隱私性而難以為他人所知。
在國外,迄今最為著名的數字遺產案件發生在美國。一名美國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自己陣亡兒子的電子信箱密碼,以整理他的信件,但雅虎公司一直拒不提供密碼,直到法院判決後纔同意提供。
與美國陣亡士兵的家人相比,美國俄克拉何馬州的羅伯特就幸運得多。他的父親去世後一周,他收到一個名為Deathswitch網站發來的郵件,裡面是父親生前整理的一個聯系人列表,其中甚至包含了某網站一個小組的管理員賬號和一個網絡游戲賬號。
Deathswitch網站是新出現的『數字遺產守護者』中的一員。注冊該網站的人可以最多創建30封帶有附件的電子郵件。如果你有一段時間沒有登錄該網站(比如一周),這封電子郵件就會被自動發送到你指定的地址列表。就連網站方面也無法知道電子郵件中都寫了什麼內容,在它們被發出前,都采用了密碼加密,只有用戶自己能查看內容。
Slightlymorbid.com網站也是在用戶死後發出電子郵件,不過它判斷用戶死亡的方式並不是讓用戶周期性地登錄該網站,而是需要用戶將登錄信息告訴值得信任的親戚或朋友,在用戶遭遇不測之後,由親戚朋友登錄該網站,手動激活發送電子郵件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