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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全國數萬臺計算機、非法獲利200多萬元的揚州特大木馬案日前一審宣判,褚曉明等15名被告人分別被揚州市廣陵區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4月,揚州網民小李在玩電腦游戲時,下載了一個自稱可提高游戲速度的程序,隨後電腦屏幕上跳出許多無法關掉的網站。
當小李再次打開電腦進入游戲後,發現游戲賬戶中數千元的裝備全部蒸發,隨即報警。
而在此前,揚州警方已連續接到十多起類似的報警。警方經查證發現,這是一種叫『伯樂』的木馬病毒在作怪,幕後黑手是一個制作、銷售『伯樂』等病毒的網絡犯罪組織,他們僱用黑客編寫木馬程序,再將其掛在網上兜售,用於竊取游戲玩家的賬號和密碼。經追查,2008年7月前後,15名嫌疑人相繼落網。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間,做IT生意的褚曉明發現販賣網絡游戲賬號和裝備等能賺錢,便聘請周俊財等人設計、開發用於竊取網絡游戲賬戶信息的20餘種木馬程序,交給下線進行銷售並大肆傳播,從而獲取游戲玩家的賬號與密碼,再上網兜售獲利。案發前,這個犯罪團伙共計侵入數萬臺計算機,獲利215萬多元。法院認為,褚曉明等人故意制作、銷售、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均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