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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6月1日晚間消息,Psion和英特爾已於近日就『上網本』商標使用侵權案達成和解。
自2008年以來,英特爾一直將小型、低價、低能耗的筆記本稱為『上網本』,該公司的Atom芯片也成為該類產品的主要配件。但英國PDA廠商Psion在1996年就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了『上網本』商標,該公司在10年前曾推出了一款名為『上網本Pro』的手持設備,但目前該產品已經停售。Psion目前的公司名稱為Psion Teklogix,總部設在加拿大。
2008年末,Psion向廠商和新聞媒體發出『禁止通知函』,要求停止使用『上網本』作為最新的低價筆記本產品名稱,該公司還向美國加州北部地方法院起訴英特爾非法使用該商標。英特爾則聲稱,『上網本』是一個『廣泛使用的一般性術語,就象「筆記本電腦」一樣。』
周一,Psion發表聲明稱,已與英特爾就『上網本』的商標使用侵權案達成和解。該聲明稱:『在Psion將自願撤回所有關於「上網本」的注冊商標條件下,該訴訟已通過一項友好協議達成和解。根據友好協議,Psion已同意放棄所有針對第三方在過去、現在和將來使用「上網本」術語的權利。』
兩家公司均未透露和解方案的任何可能的財務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