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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區試行家電下鄉補貼兌付新程序———
針對許多地區農民反映的家電下鄉補貼款領取程序復雜、周期過長的問題,記者昨天從有關部門了解到,財政部已經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作出了重大調整,簡化了補貼審核兌付程序。
以往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時,須持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農民補貼卡到指定的家電下鄉產品專賣店,在購買電器並由商家錄入相關信息資料後,由農民持有關證件及購機發票到鄉鎮一級財政所審核,審核通過後由縣一級財政局兌付,通常要歷時一個月左右時間。
財政部日前印發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對上述操作辦法作出了重大調整,大幅簡化了補貼審核兌付程序。該細則規定,農民購買下鄉家電後,持購買產品發票、購買人身份證、戶口簿、產品標識卡以及儲蓄存折(有糧食直補專用存折的應當用糧食直補存折)及時到指定的鄉鎮財政所申領補貼。符合補貼條件的應在12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的儲蓄賬戶。
另外,細則還明確從今年5月至7月在內蒙古、遼寧、大連、黑龍江、安徽、山東、青島、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陝西、甘肅等16個省區市實行銷售網點代理補貼審核改革試點。在這些地區,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時向銷售網點提供相關身份證明,由銷售網點負責審核。對符合補貼條件的,銷售網點直接為農民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產品的銷售及補貼備案信息,並在農民購買家電的3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料提交指定的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兌付手續。鄉鎮財政所對銷售網點提交的相關材料,應在7個工作日內確認完畢。這樣就相當於農民在銷售網點即辦理完了一切補貼申領手續,然後回到家在半個月左右查詢補貼款是否到賬即可。
據悉,試點成功後這些政策將在全國范圍統一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