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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舊換新』政策追求多方共贏,但消費者對其仍有不少疑問。
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出爐
5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腦5類家電產品實施『以舊換新』享受10%補貼的政策,6月3日,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終於在官網公布了相關細則。而6月1日,國務院批准了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不過,盡管家電『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出爐,但依然只是一個總括性的方案,具體操作細節,涉及到消費者切身利益的舊家電價格認定、換新品牌品類是否一對一、不超過10%的補貼標准確定、是否廠商舊貨新賣以及回收的廢舊家電去向等問題仍懸而未決。
家電『以舊換新』不招標
據介紹,家電『以舊換新』將不通過招標確定生產企業及產品型號。因為家電行業是充分競爭的行業,這5類家電產品產業集中度較高,市場環境較好。家電『以舊換新』的受益群體主要集中在城鎮消費者,相對農村市場而言,銷售網點和售後服務更加完善,用戶消費需求多樣,如采取招標方式,對目前市場會形成較大衝擊,不利政策的執行。
但是,在『以舊換新』的流程上,仍然要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家電銷售商和家電回收企業。回收家電的拆解處理企業由試點省市政府從現有拆解處理企業中確定,試點期間,原則上每個試點省選擇1~2家,試點城市選擇1家。
消費者通過網絡或者電話申請,回收企業上門收購舊家電,並向消費者開具國家統一印制的『家電以舊換新憑證』。消費者憑『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到中標的家電銷售商購買家電。家電銷售商按照補貼後的價格銷售給消費者。財政部門根據相關信息記錄和憑證給銷售商補貼。為確保家電價格的透明度,家電生產企業向消費者公告『以舊換新』家電產品的規格、型號和參考價格。家電銷售商憑據『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和家電銷售發票存根,到當地財政部門申領補貼資金;廢舊家電拆解處理企業憑收購發票底單及相關信息到當地財政部門申領補貼資金。
消費者對『以舊換新』的懸疑
懸疑一:舊家電如何定價?舊家電品牌眾多型號復雜,廢舊程度因人而異。那該如何確定舊家電在換新中的定價呢?是由第三方還是廠家自行評估呢?如果舊家電定價不合理,勢必抵消消費者的熱情。
懸疑二:換新家電品牌品類是否一對一?如果家裡使用的是洋品牌CRT電視,現在能否以舊換新換購一臺國產的液晶電視,或者換購其他品牌的冰箱?另外,是否可以用不屬於補貼家電的音箱換購電腦?
懸疑三:不超過10%的補貼消費者能得到幾何?《實施方案》沒有明確10%是舊家電原來價格的10%,還是換購新家電價格的10%。顯然,這兩者大有不同。
懸疑四:廠商是否舊貨新賣乘機清倉?按照《實施方案》,消費者憑『家電以舊換新憑證』,到中標的家電銷售商網點購買家電,但哪些家電可以被換購並沒有明確。因此,基於利益最大化,廠商完全有理由把積壓庫存的家電拿出來換購。設定換購產品的型號、規格,或者規定優惠不能疊加,甚至是乘機漲價銷售。
懸疑五:被回收的廢舊家電流向何處?『現在「以舊換新」被說成是家電進城,那這些被換走的廢舊家電會不會整舊如新後流向農村市場?』一讀者在聊天時問記者。即使舊家電本身不會再流入市場,但裡面的零配件、金屬材料等,是否會被再利用?如何利用?這一切,仍然是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