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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一』期間,NOKIA手機搞促銷活動時向消費者提供的讀卡器贈品卻惹來了一場外觀設計侵權糾紛。讀卡器的外觀設計權利人以及被許可單位將諾基亞(北京)通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諾基亞(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告進了法院,並提出經濟賠償,其中涉及諾基亞的索賠金額共計350萬元。昨日,此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原計劃索賠2000萬
該案的原告方為讀卡器外觀設計專利權人林某,以及被許可使用該專利的深圳市東方陽光電子有限公司。
代理人在庭上表示,其委托人於去年5月16日在協亨手機城購買了一部NOKIA6500S手機並獲得1只讀卡器,發現該讀卡器與自己設計的讀卡器外形近似。手機促銷傳單顯示,這款讀卡器產品由『諾基亞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提供,因此認為諾基亞侵犯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原告方代理人透露,最初打算索賠2000萬元,後經計算,每個讀卡器有4元錢的利潤,這些涉嫌侵權的產品總共有125萬餘份,由此得出500萬元的索賠金額。
在主審法官多次提醒下,原告方纔對5家被告的責任進行了區分。認為協亨手機城銷售了涉嫌侵權的產品,要求其承擔50萬元的賠償金;諾基亞(北京)技術公司以及諾基亞中國公司共同銷售、制造了涉嫌侵權的產品,要求其承擔總計350萬元的賠償金。
諾基亞:告錯對象了
昨天,5被告中涉訟讀卡器的生產企業深圳某電子產品公司未到庭,而包括諾基亞在內的其他被告均認為並未侵犯原告的權利,要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請。其中,諾基亞(北京)技術公司明確表示原告告錯對象了,該公司從未參與過該促銷活動。
主審法官打開實物證據後,發現贈品讀卡器外包裝只印有第四被告上海中和泰禮品設計有限公司的信息。公開信息顯示,中和泰公司對外自稱是諾基亞在大中華區禮品的指定供應商。中和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在諾基亞中國公司的指示下,該公司最終選擇有爭議的這款讀卡器,委托深圳一家電子產品廠進行加工。
諾基亞(北京)技術公司和諾基亞中國公司的共同代理人則認為,該款讀卡器明確標為非賣品,因此諾基亞沒有參與銷售活動。諾基亞中國公司與中和泰公司之間存在的是訂購合同,不是委托加工合同,因此諾基亞也沒有參與制造該款讀卡器。完全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此外,得知有人要狀告侵權後,諾基亞(北京)技術公司還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原告擁有的該項外觀設計專利權申請。並稱在原告申請專利前,網絡上早有公開的近似的設計圖紙。利用公知圖紙設計的產品,不侵犯原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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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電信落子深圳將生產T-Mobile手機
歐洲最大的固定網絡和移動通訊服務提供商、世界500強企業——德國電信日前高調宣布在深圳正式設立分公司。德國電信深圳分公司將主要負責通訊產品、技術創新和采購等方面的業務,如采購電信設備、無線服務、手機制造、軟件開發、增值服務開發等;此外還包括為德國電信的移動和固定電話網絡業務提供服務和支持、繼續開拓市場、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和協調現有及未來的項目等。據悉,該分公司將生產德電品牌的手機,如T-Mobile品牌手機。
德國電信高級副總裁MichaelHagspihl透露,之所以會選擇在深圳安家落戶,主要因為一是能更接近供貨商以及合作伙伴;二是可以聘請到更多的本地人纔;三是由於德國電信已經在北京、上海和香港設立了分公司,在深圳的分公司可以和以上三家分公司一起,更好地在中國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