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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消息:美國波士頓大學一名研究生承認非法在網上下載及分享音樂檔案,聯邦陪審團下令他要向4間唱片公司賠償67.5萬美元,成為美國第2宗控告個人、並成功入罪的音樂下載案件。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來自羅得島的25歲被告特南鮑姆承認曾下載和分發30首歌。若陪審團認為被告是蓄意犯案,每首歌最高賠償可達15萬美元,因此在本單案件中,法庭最高可判被告賠償450萬美元。
代表特南鮑姆的辯方律師結案陳詞時,不斷指被告是『小孩子』,請求判處每首歌99美仙予唱片公司,賠償金額是合法下載的售價。但控方律師指特南鮑姆在1999至2007年間進行音樂檔案分享,是明知故犯的長期慣犯。特南鮑姆亦承認曾下載和分享逾800首歌。
雖然陪審團認為特南鮑姆涉嫌蓄意侵權,但只下令他賠償每首歌2.25萬美元。特南鮑姆聞判後表示欣慰,慶幸賠償額不是幾百萬美元計那麼龐大,否則便要申請破產。不過,辯方律師批評裁決不公平,揚言計劃上訴。美國唱片業協會發表聲明,表示感謝陪審團認可非法下載對音樂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