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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1日在漕寶路永樂買了一臺明基SH3731液晶電視,價格是9500元。2009年8月3日突然畫面出現灰影,且有兩條橫紋,所有AV、HDMI顯示都是如此。打到400熱線,說過了2年質保期.....。
近日,我們收到了網友對於液晶電視售後問題的投訴。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在遇到類似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時,我們理應為其申訴。下面原引網友『georgejiang 』發帖內容:
『2007年7月21日在漕寶路永樂買了一臺明基SH3731液晶電視,價格是9500元。2009年8月3日突然畫面出現灰影,且有兩條橫紋,所有AV、HDMI顯示都是如此。打到400熱線,說過了2年質保期,再打上海BENQ維修部64475404,150元上門費上門,說必須搬回去檢測,2天之後維修部打來說是液晶板壞了,換板收費1500元。暈!現在買臺新的纔4000元,纔看兩年的9500元買來的機器就要換液晶板啦!BENQ太坑人啦!』
在查閱相關資料後,記者發現,我國產品召回立法其實並非空白。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開創國內召回制度之先河。2007年8月,兒童玩具、食品的召回管理規定同時實施。從2007年12月12日起,藥品也納入了召回之列。
『可以說,現行的缺陷產品召回只針對少量產品,具體到家電產品,目前仍是空白。對於什麼樣的產品實行召回,消協的說法是「對人身安全造成影響的問題產品」。由於這個限定比較模糊,沒有統一的依據,企業的做法自然也就不一。』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至於東芝的這款產品,召回與否是企業的自主行為,政府部門不會強制其召回產品。出現豎線電視這樣嚴重的問題,像東芝這樣的大廠商出於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也應該實行產品召回。』
據了解,去年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開通短信平臺,消費者可以發短信或直接打電話進行投訴。遺憾的是,投訴重點只針對汽車、兒童玩具。
同年9月,國家質檢總局起草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並就此進行了聽證,這也是我國第一部關於缺陷產品召回的法規。該草案將家電、公共服務設施等廣泛的行業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