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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友誼賓館舉行的『創新•尊重•發展』主題座談會上,諾亞舟向專家學者介紹了此案的最新情況,並展示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關於宣告劉鴻標(萬虹)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權全部無效』的相關文件。點讀機專利案也再度被提起,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國家著名知識產權專家程永順、李順德、袁德等參加了會議,專家們對此案發表了一些的看法:諾亞舟在此案中的行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此次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原告專利做出的無效決定,是非常客觀、公正的。這也意味著:從法律角度看,此前原告宣傳的『諾亞舟侵權』是不符合事實、站不住腳的。
權威部門:原告專利全部無效,諾亞舟終獲清白之身
去年11月,深圳萬虹將諾亞舟等企業告上了法庭,稱被訴企業所推出的點讀機產品侵犯其『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權,並借機大肆傳播,對被訴企業形象和產品銷售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2009年6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劉鴻標(萬虹)的『電子發音書裝置』專利做出了『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的決定,理由是該專利應用大量『公知常識』、『不具創造性』。這表明諾亞舟在此案中並無侵權行為,此前原告宣傳的『諾亞舟侵權』完全不符合客觀事實。
權威專家:諾亞舟尊重法律,事實上並無侵權行為
著名知識產權專家袁德先生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裁定是『依法復審、證據確鑿、分析透徹、立論嚴謹』。通過對本案材料的深入分析,他非常謹慎地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的『無效決定』做了客觀評價,『我覺得專利復審委員會的結論是正確的』。
權威知識產權專家程永順先生指出,一旦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按照《專利法》規定,就意味著『自始無效』,即專利從申請開始就不受法律保護。此前原告的『諾亞舟侵權』之說,在法律角度看來是站不住腳的。
程永順先生還強調,『雖然按照法律規定申請了專利,但不一定就有效。因為申請專利時需要檢索,證據在全世界范圍內也有很多標准,因而在申請完專利後不一定就能得到保護』。因此,盡管萬虹申報了專利並獲得授權,但還是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全部無效』,即諾亞舟事實上並無侵權行為。
諾亞舟:強化自主研發,重視知識產權,引領行業發展
日前,記者采訪了諾亞舟公司領導。他們表示,諾亞舟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視自主研發與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創新人纔,完善創新機制,專注於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多項技術已經成為行業標杆。
迄今為止,諾亞舟公司共申請專利39項,其中已經獲得授權的有23件,授權專利中發明專利有9件,且一項發明專利(PCT/CN2005/000886)進入美國並已公開,今年還將新增20件專利申請;諾亞舟申請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達到10多項;申請的商標則多達到56件,其中13件已獲得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授權,1件獲得馬來西亞授權。
諾亞舟的研發投入遠遠超越同行企業,近幾年研發投入佔其銷售收入的比率超過了10%,其中06-08年諾亞舟投入了近8000萬元人民幣,用於產品的軟、硬件研發,還投入了約6000萬元人民幣,用於教學資源內容的制作研發。
諾亞舟公司領導強調,諾亞舟歷來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一方面,諾亞舟絕不允許任何人侵犯諾亞舟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諾亞舟也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同時,他們還對行業中存在的一些濫用專利進行惡意競爭和炒作、導致整個行業競爭過於混亂的行為進行了批評,呼吁更多同行企業重視自主創新、尊重知識產權,杜絕惡性競爭,從而實現整個行業的和諧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