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鄔先生網購一款聯想筆記本電腦後,認為預裝的Vista系統不好用,遂按電腦安裝時的協議要求退Vista系統,但遭到拒絕。聯想方面聲稱,此前沒有退還系統的先例,也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表示,聯想拒退涉嫌違約。
昨天上午,記者在ca315維權網上看到一個帖子。帖子稱,一網友購買了聯想電腦,欲退還預裝Vista系統時遭到聯想拒絕。記者隨後聯系上發帖的福建網友鄔先生。他稱,10月,他花5199元網購了一款聯想筆記本電腦。拿到電腦後,他覺得Vista系統不好用,就想退掉。第一次開機時,出現了兩個協議條款,第一個協議是微軟的,注明『如果不接受條款,請不要使用該軟件,應與制造商或安裝商聯系,了解有關退換商品以獲得退款的規定』。第二個條款是聯想的,有『如果已獲得軟件產品並支付了許可費用,請將軟件產品退還其提供方,以獲得相當於您已支付金額的退款』等內容。
鄔先生稱,他第一次接觸聯想後對方表示可延長保修期。第二次接觸時聯想告訴他,系統需以成本價退。第三次接觸時聯想又稱,經研究決定不退系統。聯想一位負責解決中南區投訴的王小姐告訴他,微軟的協議是讓消費者了解安裝商退換商品的規定,但聯想方面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聯想的條款對應的是計算機的使用權,其中的軟件是指聯想的軟件,並不包含Vista系統。
聯想的反復讓鄔先生很難接受。他表示,協議裡並沒有明確說明軟件是指什麼,出了問題聯想就做出有利於自己的解釋,屬於不負責任。昨天記者聯系上王小姐,她表示,聯想方面的確沒有退系統的規定,不單獨退預裝系統。聯想筆記本隨機帶Vista系統,消費者購買時選擇這款機器,就表明認可了。針對鄔先生所稱3次答復,她稱,聯想從未說過可以退。昨晚聯想方面表示,他們正在與消費者聯系,盡力解決消費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