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2月21日消息,根據工信部日前印發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將加快立法進度,力爭在2010年底前出臺《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全面實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2010年底將推手機實名制立法
為打擊手機涉黃,工信部日前制定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該方案顯示專項行動有重點地針對這幾個業務環節漏洞開展,並著眼於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全面清理,重點整治,落實責任(2009年11月12日—2009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落實方案,抓好整改,強化手段(2010年1月1日—9月30日);第三階段:健全機制,夯實基礎,提昇管理(2010年10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在第三階段中,通知提到:加強監督檢查,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0年11月初,組織開展《基礎電信企業信息安全責任管理辦法》落實情況的專項督察,建立基礎電信企業落實信息安全責任日常監測和考核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加快立法進度,力爭在2010年底前出臺《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全面實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又見手機實名制
早在三年前,當時的信息產業部等幾部委就制定《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手機實名制作出相關規定,但至今沒有實質進展。
而手機實名制手機實施起來的確是有一定困難,首先是身份鑒定難以保證真正實施。實名制要求用戶必須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纔能辦理,但是現在手機號碼的銷售已經從運營商轉向代理商,代理商很容易不進行身份驗證,或是放松身份驗證要求。其次是根據實名制在其他行業已有的實施成效來看,效果並不明顯。第三是,他國在采用實名制時有非常完善的網絡平臺作基礎,在國內這些基本條件沒具備之前而采用實名制,效果會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