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們,你也太囂張了吧? 資料圖片 《北京青年報》近日發表了一篇題為《網絡視頻呼吁新商業綠色生態》的文章,指出在盜版泛濫的互聯網領域,中國需要的不僅僅是正版的產品,還需要一種維權意識和文化
營造正版環境需要法律支持
對盜版的綜合治理首先需要加大司法懲處力度。1992年,我國就成為世界上最早最全面的國際版權保護公約《伯爾尼公約》的成員國。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近年來,由國家九部委發起的針對互聯網盜版的打擊行動一直持續不斷,但現實的情況是,盡管打擊盜版的聲音越來越大,可由於缺乏各級法院的支持,網吧影視盜版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好轉。
國家制定的保護著作權人的知識產權法律是懲罰性措施,而到了各級法院,卻成了賠償性措施,以收益或損失來計算賠償。地方保護嚴重的地區,甚至出臺一些不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賠償標准,客觀上助長了盜版現象的蔓延,這和國務院關於文化產業的戰略是相違背的。個別省市的法院甚至不追究盜版者的責任,反而看著作權人是否能證明擁有著作權。
地方保護助長盜版現象
網尚文化為打擊盜版,起訴萍鄉廣電和江西省廣播電視網絡傳輸有限公司,而法院在明知被告有盜版行為的情況下,卻追究著作權人的責任,判盜版者勝訴,開創了盜版合法的第一個案例,嚴重打擊了江西的文化創意產業市場和知識產權保護。
司法是知識產權保護的最後防線,我們可以理解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盜版勝訴的地方保護心理,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判處盜版者勝訴,使江西知識產權失去司法保護的底線,就讓人不可理解了。同樣的案例,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堅持維持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讓我們看到了知識產權保護先進地區的司法水平。
看起來,地方保護主義得到了短期的利益,但是對當地文化產業發展的傷害卻是長期的,文化消費是未來GDP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失去知識產權保護,文化消費就是空談,江西本地缺乏有創意的文化大師,與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和盜版現象普遍分不開。
版權喪失尊嚴必將痛失創作人
我們正從一個由原子(有形物品)主宰的世界向另一個由數據主宰的世界遷徙。數字內容產業成為信息社會的標志性產業。
數字內容產品是數字內容產業的核心,一切數字影音、數字出版和典藏、游戲內容,都圍繞著創作、制作、向公眾提供銷售這一流程循環。創作者是這根鏈條的源頭。試想,創作者在這一鏈條中得不到應有的經濟回報,其士氣勢必得到頓挫。
如果國內的版權環境長期與他國相差千裡,那麼創作者勢必向更能得到尊重和保護的環境中轉移。創作者是社會文化創新精髓的源頭,是國家珍貴的社會財富,如果因版權環境導致創作者流失,那國家靠文化振興經濟的戰略如無源之水,如何得以實現?
如此看來,網尚文化打擊盜版官司首敗江西,絕不是網尚文化公司個案的失敗,而是創作者利益與盜版者地方保護利益較量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