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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的愛情來敲門時,是默默牽手、一切盡在不言中的恬靜自然?還是狂轟濫炸、天雷勾動地火似的激情奔放?近日,一則呼吁眾網友曬曬自己表白方式的帖子在網上大熱,短短時間吸引了過百萬點擊,近萬人留言分享了自己『追』或『被追』的經歷,『這是我們關於愛情的「甜秘密」。』有網友如是說。
不同的開始,相同的結局
有人說,幸福的方式有很多種,但幸福的感覺只有一種。同理,對帖子的近萬回應者來說,愛情的開始或許不同,但結局一樣,那就是有情人終成眷屬。記者信手將這些網友們的『甜秘密』歸為幾類,不知道剛讀此文的你,會是其中哪一類?
◎猛女篇
『我會催眠』:我的是高中同學,暗戀了他四年一直到大二,寒假回去大家聚會,搞了點輿論,制造了點小機會,晚上11點送我回家,路上蹭啊蹭啊,把手晃來晃去的,就搞定了。
『2001的小狐狸』:那家伙磨嘰的要命,那層紙是俺捅破的。喝下一瓶紅酒就打他電話了,當時他請了幾個人裝修廚房,電鑽的聲音倍兒大,俺就借酒壯膽了。電話一通就喊:林雲,你知不知道我喜歡你啊,你個混蛋。就掛了,睡了踏實一覺,然後就成了。
『chenyinghui』:在一所大學遇見,就覺得這人那麼順眼,於是要了電話。第二次見面,就那麼癡癡地看著他,心想:肯定是我的,他肯定是我的。第三次見面,我說:你說你遇見我是不是你一輩子最幸運的事啊?他說:算是吧!就這樣在一起了,7年風雨同舟,已經結婚。
◎強吻篇
stademal:朋友的朋友,認識了一段時間後有一次到KTV,假裝喊她出來說事情。然後走到沒人的地方,盯著她的眼睛,在她最慌亂的時候親上去,這樣做有些冒險,但我賭贏了,她現在是我的孩子她媽。
小情人COCO:偶主動kiss他的,然後這小子就給我征服啦。喜歡我又不說,每天送我上下課,1個月了都,我這個人憋不住心事,看他傻傻的樣子,拉過來先親。一開始還『不要,不要』,後來就『還好再來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