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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手冊》作者馮某
《恐怖分子手冊》,乍一聽您一定以為這又是什麼惡搞行為,可是這次確確實實的是一本教人如何制造和使用炸彈的書。馮某從網上『攢』了一篇關於制作各種爆炸物的文章,命名為《恐怖分子手冊》上傳到百度『文庫』,累計被閱讀兩千餘次。發帖者是一名21歲的大男孩。今天上午,馮某被檢方指控犯有傳授犯罪方法罪,在(北京)朝陽法院公開受審。
現場目擊
『編手冊只是覺得好玩』
上午9點50分,體型瘦小、長相白淨的馮某由法警帶入法庭。馮某父母坐在旁聽席的最後一排,馮母看到被告席上兒子戴著手銬的背影,突然失聲痛哭。
馮某在庭上回答法官問話時說,文檔中的內容完全是他從網上下載來的,『我一個字、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改動。』馮某說,他第一次將『恐怖分子手冊』上傳到百度文庫時,看審核通過了,就以為沒什麼影響。他整理這篇文檔並上傳到網絡時,只是覺得好玩。文章取名為《恐怖分子手冊》,也是想引起瀏覽者的注意,讓人們關注。
辦案人員認為這篇文章會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幫助,但馮某認為,文章內容是他從網上摘錄的,只是一些基本知識。『如果真有人看了我的文章後去犯罪了,那也是他自己的問題。』
檢察官最後又問了馮某一遍:『你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什麼性質?』馮某說:『只是有些行為不當。』公訴人認為,只要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就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馮某在互聯網上向不特定的人傳播制造炸藥的方法,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較一般的傳授犯罪方法危害更大。
但馮某的辯護人認為,目前,尚不能查明馮某已經給社會造成了多大的後果。辯護人希望法院能夠對馮某予以從輕處罰。
上午,法院沒有對此案作出判決。
庭外調查
網上驚現《恐怖分子手冊》
檢察院指控,去年11月26日和今年4月19日,馮某用『但他』的網名分兩次向百度『文庫』欄目中發布《恐怖分子手冊》電子文檔,當中教授了各種炸藥、炸彈、汽油彈、燃燒彈等爆炸物的配方及制作方法。
根據統計,這篇《恐怖分子手冊》兩次上傳後的瀏覽量已分別達到了1727次和338次,總共被人下載116次。今年5月20日,帖子纔被百度刪除。
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偵查,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了這個21歲的大男孩身上。
馮某2006年曾入讀某科技學院,兩年後輟學回家。在家呆了一段時間後,去年3月,父親給他找了一所成人教育大專讓他繼續念書。《恐怖分子手冊》就是他於輟學期間完成的。
2008年夏天,馮某閑在家中上網,從百度『百科』、『鐵血』論壇、新浪博客、搜狐博客等網站上搜集相關信息,整理後形成了一篇電子文檔,取名為《恐怖分子手冊》。
留課後作業像是化學課本
檢察院的起訴材料中有這篇文檔的打印版,總計有20頁之多,分為十個章節。當中收錄了TNT、黑索今、閃光彈等十餘種爆炸物的來歷、配方及制作方法。有些章節後面還布置有抄寫課文十遍、默寫炸藥名稱之類的課後作業,以及類似於『哪種炸藥更適合在伊拉克使用』這樣的思考題,不禁讓記者聯想起中學時代的化學課本。
但這本『教科書』的字裡行間卻充斥著『恐怖主義』字眼:『熟悉和了解常規炸藥的基本化學結構和特性是為了更好的為恐怖主義活動奉獻終身。』『同學們,恐怖分子的捍衛者本·拉登曾說……』『正如一首恐怖主義兒歌裡唱的那樣……』
辦案人員在提訊馮某時,曾問過他這些話是什麼意思。馮某解釋說:『沒什麼特別的意思,這些文字也都是我拷貝下來的。』
害怕爆炸未敢親自嘗試
記者了解到,馮某從未按照手冊裡的方法親自嘗試過。他認為這些方法肯定不是瞎編的,只是他害怕出現爆炸的危險,不敢嘗試。
警方爆炸檢驗部門在對涉案文檔進行審閱後認為,當中所涉及的各種炸藥知識、制法等均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可行性,但其中的內容並不涉密,通過正常渠道,如專業圖書、網絡等均可進行查詢。
『在學校就想當老大』
馮某的父母都是普通職工。關於兒子的這篇『傑作』,直到警察找上門來他們纔知道。
據馮某的母親講,兒子上中學時常被同學欺負,上中專後就有一種逆反心理,在學校就想當老大,事事出風頭。老師不讓乾什麼,他非乾什麼,總是跟人頂著乾。後來就不願意去學校了。馮母還講,馮某沒什麼喜好,也沒什麼朋友,沒事不出門,也不愛說話。平時在家就是上網玩游戲,愛看小孩兒看的動畫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