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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有了一審結果。法院一審認定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際無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二公司停止侵權,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百度時代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共計38.5萬元。
360『惡評插件』鎖定百度原告訴稱,今年3月初,兩被告在其360安全衛士7.0軟件版本中,將兩原告共同經營的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款軟件定義為『惡評插件』,並描述為『此類插件具有惡意行為,可能會危害您的電腦,建議您立即清理』。按照360安全衛士之提示進行操作可以在默認情況下刪除該兩款軟件,且兩被告在www.360.cn網站將該軟件描述為『具有強制安裝,自身無法正常卸載』。
同年7月,原告又收到網民舉報,兩被告在其最新昇級後的360安全衛士7.3beta版不但繼續對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進行惡意貶損和詆毀行為,而且在『360殺毒』和『查殺木馬』功能中,將該兩款軟件作為『病毒查殺』,並描述兩軟件對用戶電腦構成『安全威脅』,用戶按照360殺毒默認設置,即可卸載百度工具欄和地址欄軟件。
百度起訴360索賠千萬原告認為,兩被告打著安全檢測的幌子,肆意篡改百度搜索頁面結果,借助百度知名度為其www.360.cn網站非法攫取流量,並且對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兩軟件進行惡意貶損,阻礙該兩款軟件的傳播和運行,以期通過這種非法手段搶奪原告用戶,已構成不正當競爭並索賠1000萬元。
奇智軟件公司和三際無限公司答辯稱,公司與百度網訊公司和百度時代公司不構成競爭關系,並不存在百度網訊公司和百度時代公司指控的各項不正當競爭行為。
負面介紹屬不正當競爭法院認為,奇智軟件公司在其所有的360安全衛士軟件、三際無限公司在其所有的360安全中心網站中將百度工具欄和百度地址欄軟件稱為『惡評插件』和『惡評軟件』的行為;奇智軟件公司所有的360安全衛士軟件在查殺病毒、木馬時將上述兩款涉案軟件標識出來並進行虛假描述誘導用戶刪除的行為,以及三際無限公司在其經營的360安全中心網站中無依據地對上述兩款涉案軟件進行負面介紹的行為,均構成不正當競爭。
關於兩被告指控二原告人為操縱網絡用戶對於上述兩款涉案軟件的投票結果的主張,以及關於三際無限公司故意刪除網絡用戶對於上述兩款涉案軟件的好評,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主張,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