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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公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於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行為進行了限制。暫行辦法稱,乾擾用戶終端上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的運行,或者修改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的內容,或者攔截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的信息,以及通過任何方式誤導、欺騙、強迫用戶卸載或關閉其他合法產品或服務,這些都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專家認為,此舉是為防止『3Q』之爭類似事件的發生。不過,有關兼容的規定卻引起爭議。規定稱,對於無正當理由,擅自對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實施不兼容;因非人為因素與已有的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產品或服務不兼容時,不主動向用戶進行客觀提示,或欺騙、誘導用戶作出選擇,都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有專家就指出,軟件開發基於不同的平臺和工具,不兼容是難免的。比如苹果iPhone系統也是封閉的,與其他系統不兼容,這涉及企業的技術秘密。兼容不兼容,關鍵要看後果是否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盡管有人對可操作性還存在懷疑,但並不妨礙用戶的認可,他們認為暫行辦法保護了個人信息安全和選擇權。據了解,新規征求意見截止時間是201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