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京東商城等電商發起的價格戰最終以商務部指出其涉嫌價格欺詐而偃旗息鼓。但記者日前從武漢工商部門了解到,近期消費者針對電商退款難、承諾兌現難、送貨延遲等方面的投訴明顯增多。以京東商城武漢提貨點為例,從8月15日至9月10日,其轄區工商局——武漢工商局江漢分局共接到投訴近30起,平均每天一起。近日,武漢市工商局江漢分局就幾起典型案例進行了點評。
●案例一:退款只退到電商賬戶
案例回放:8月23日,消費者餘女士向武漢市工商局12315申投訴中心反映,她前不久在京東商城花249元購買了一臺影碟機。貨品收到後,餘女士以現金形式付款,然而在收貨當天使用影碟機時卻發現遙控器不能用,導致不能開機。餘女士遂向京東商城客服人員反映,認為產品有質量問題,要求退貨,客服人員當場同意退貨,然而讓餘女士氣憤的是退貨款卻遲遲不到位。大約過了兩周,餘女士纔發現貨款退到了她設在京東商城的賬戶上。餘女士要求對方將退款退到其個人銀行卡賬號上,遭拒後,餘女士投訴到工商部門。經武漢市工商局江漢分局民族工商所調解,京東商城將退款打到了餘女士的個人銀行卡賬號上。
對於退款方式,京東商城有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其退款一般是按照“原路返還”的原則,即之前用銀行卡支付的就退回銀行卡,用電商賬戶餘額支付的就退回到賬戶上。如果客戶有特殊要求,可以致電客服,選擇客戶所要求的退款方式。
◆工商點評:電商退款退到消費者設在電商的賬戶上,意味著消費者只有再次在電商進行消費,纔能使用這筆款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規定的公平交易原則,這種行為明顯是對電商有利,而對消費者有失公平。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可要求電商直接將款退到自己的銀行卡賬號上。
●案例二:種種承諾均難兌現
案例回放:8月27日,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8月16日他在京東商城花6299元購買了一臺液晶電視機,當時,商家承諾返600元現金券,王先生怕承諾兌現難,將該承諾專門進行視頻截圖保留下來。但王先生收到貨後,過了十幾天一直沒有收到現金券。起初,王先生與京東商城交涉時,商城同意送積分,王先生不同意。經工商調解,京東商城返還了300元現金券。
9月8日,消費者胡先生投訴稱,9月6日他在京東商城購買了20餘件小電器,總價1.4萬元,網上顯示是“現貨”。商城承諾,家在武漢三環內的每天23時之前訂購的商品,於次日15時之前可以收到貨。但王先生發現網上一直顯示沒有發貨,無奈向工商部門投訴。經工商介入調解後,王先生很快就收到了貨。
◆工商點評:電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作出承諾,即構成對消費者的合同約定,就必須兌現承諾。
●案例三:下單前有貨下單後無貨
案例回放:8月18日,左先生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一臺液晶電視機,活動促銷價為2899元,下單後立減400元。當時網頁顯示“有貨”,左先生立即下單,然而下單後卻被告知“無貨”。左先生遂向工商部門投訴。經調解,貨隨後送到。
◆工商點評:消費者在網上看到顯示有貨,下完訂單卻顯示“無貨”,這涉嫌商業欺詐。既然雙方完成了交易,商家就必須無條件發貨。電商先是低價促銷,然後又稱庫存沒貨,告知消費者取消訂單,將消費金額退還,過幾天後消費者發現網站又有貨,但價格提高了許多……這些都屬於變相欺詐、毀約行為,背後折射出來的是誠信缺失的問題。
從眾多消費者對電商的投訴來看,很多電商的客服人員有敷衍消費者的嫌疑,往往采用一些拖延戰術來應付消費者,消費者最好要求對方給出一個明確的處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