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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計劃擱淺、起點高管集體離職、騰訊高調入局,盡管近期遭遇一系列風波,但陳天橋似乎還不願放棄盛大文學,7月9日,盛大文學宣布收獲來自高盛和淡馬錫的1.1億美元融資,而且融資到手後盛大文學隨即祭出殺招,宣布啟動了新的作者分成政策,把訂閱付費收入100%返還給作者,而此前,盛大文學一直是與作者五五分成。
為了籠絡住核心的作者資源,盛大不惜捨棄自己的一大主營收入,此舉頗有殺敵一萬,自損八千的意思。莫非盛大是鐵了心要和騰訊來一場價格戰?
只是玩了個小“花招”
作為非上市公司,盛大文學並未向外界公開自己目前的營收結構,不過由於2012年初,盛大文學曾經第二度啟動赴美IPO,因此其2011年的財報已經遞交給了SEC。如果以這份財報為參考,那麼盛大文學將訂閱付費收入100%返還給作者幾乎是在自斷生路,因為2011年全年,盛大文學的7億元營收中,PC端和移動端的付費收入合計貢獻了3.57億,佔比超過50%。
盛大100%返還訂閱付費收入的具體做法是:50%作為直接稿費,按月發放,20%作為連載半年獎,鼓勵作者持續更新,最後30%作為完本滿意獎,希望減少過去大量出現的爛尾現象。
“盛大文學就算壓力再大,也不可能走自殺型的道路。”一位熟悉盛大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所謂訂閱付費收入100%返還,其實是玩了個小‘花招’,盛大並未將來自於中移動渠道的付費收入納入100%返還的范疇。”
記者隨後也從盛大文學公關部得到證實,100%返還給作者的訂閱費包含的是PC端和盛大自有的移動客戶端。
根據盛大文學遞交給SEC的文件,在和運營商合作後,盛大文學移動端的收入在總營收中的佔比已經從2009年的4.3%提昇到了2011年的24.8%,和PC端的收入(26.1%)不相上下,漲勢驚人。而盛大文學CEO侯小強在發布會上雖然拒絕透露來自中移動的收入和來自自有客戶端的收入各自佔比多少,但他承認,眼下還是來自中移動的收入更多。
易觀國際分析師王珺表示,“盛大自有客戶端,比如雲中書城等,雖然也對移動端的營收有貢獻,而且最近增速很快(盛大官方數據,其自有客戶端2013年Q1收入超過2012年全年,Q2環比Q1再增100%),但和中移動閱讀基地肯定還不在一個量級上。”
公開資料顯示,在2009年中移動數字閱讀基地成立後,盛大迅速成為其最大的內容提供商,2011年佔據份額超過50%,而中移動閱讀基地在2012年未分成前的收入高達25億,如果盛大仍然保持了50%的份額,那麼根據中移動和內容供應商六四分成的原則,盛大從中移動所獲的分成收入就將達到5億左右。
營收模式或現巨變
“盛大新政乃是既定戰略,和競爭對手無關。而且我們並不是要減少自己的利潤,而是要鼓勵作者產出更高質量的內容,因為高質量的內容會有聚集效應,這纔是金礦。”侯小強說。
侯小強所指的金礦,核心是文學作品的二次開發,即版權變現。數月前,侯小強曾在微博中這樣描述盛大文學的未來:以後,可能每個中國人通過手機、出版物、影視成為我們的用戶;來自閱讀付費買入比例降低,來自聲優、漫畫、劇本等版權衍生,道具收入的佔比增加。出現收入過億的超級作家。
而在版權方面,盛大其實還是捏得緊緊的,據記者多方了解,盛大的白金作家,大都和盛大簽了3-5年的長約,作品的版權不少都歸屬盛大,版權產生的後續收入也都大半歸於盛大。
這背後的生意有多大?資深IT觀察人士魏武揮表示,這要看作品質量,如果足夠好,那變現能力確實驚人,“因為版權是可以多維度,並反復地變現的。光電影改編這一項,賣給影視公司改編的劇本只是第一輪,作品出來後還可以多窗口賣,院線、DVD、電視臺、視頻網站等等,更何況,一個好作品還能被反復搬上熒幕。”
但是,魏武揮強調,好作品背後有金礦是肯定的,但金礦落在誰手裡卻是另一碼事。“文學作品的版權方和衍生產業怎麼分成並沒有固定模板,分多分少完全取決於上下游誰強勢。如果版權方強勢,那所有的衍生收益他都可以要求參與分成,比如影視方面,就可以要求分票房;但如果不夠強勢,那很可能就是一次性買斷,收取改編授權費,後續的收益完全沾不上光。”
而盛大文學過往的版權運營情況顯然還只是魏武揮所說的後者。近一兩年,大量熱播影視劇其實都源自盛大文學,比如《步步驚心》、《甄嬛傳》、《裸婚時代》,電影《失戀33天》、《搜索》等等,但盛大文學董事長邱文友坦言,“以前我們確實沒從這些熱播影視劇上賺到什麼錢,因為我們就賣斷了。”而且,據了解,盛大賣斷的價格也並不高,單部劇基本只賣了幾十萬,對於動輒投資額幾千萬甚至過億的影視作品來說,這部分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盛大2011年的財報也顯示,當年的版權收入只有3000萬,在總營收中的佔比僅僅4.3%。
“盛大可能是已經感受到了上下游的強勢地位正在發生變化,畢竟網絡文學的改編作品在持續獲得成功,這會讓下游對網絡文學版權的興趣放大,如果這種地位真的出現逆轉,那麼版權的營收能力就可能幾何級地放大。”魏武揮評價。
對此,邱文友顯得極有信心,“網絡文學的變現模式已經不是單純的電子付費閱讀模式了,它其實有八九個變現的模式,這個價值是巨大的。我們推出這個新政是基於對數字的判斷,如果會傷害一分一毫自己的收入和利潤,那我們根本不會推,因為說明時機未成熟。我們這麼做的目的說到底是要讓盛大賺更多的錢。”據邱文友推算,這一新政實施的好,未來兩年,盛大文學收入起碼可以翻兩番,利潤翻四番。
“苦生意”迎來大玩家
盛大在網絡文學領域苦苦耕耘了5年,且長期虧損,直到2012年Q1纔勉強扭虧,且利潤微薄,也正是因為網絡文學是個不折不扣的“苦生意”,多年來,重量級的玩家只有盛大一家,其他巨頭皆興趣索然。
但如今,苦生意卻顯現出變為金礦的潛力,這一下讓巨頭來了入場的動力,首當其衝的就是騰訊。事實上,在騰訊入局之前,百度、網易、新浪等也曾相繼進軍了網絡文學領域,但皆動靜不大,並未能動搖盛大文學在網絡文學領域的霸主地位。
魏武揮表示,“網絡文學這盤棋,騰訊不玩,盛大就不怕,騰訊來了,盛大就真的要緊張了。和其他對手不同,騰訊原本就是泛娛樂化戰略,在網游、網絡視頻、媒體方面都有很強的布局,一部好的網絡小說在騰訊手裡,最顯而易見的就是可以被改編成網游,然後利用QQ這種超強勢渠道猛推,大規模變現。”
一位熟悉騰訊的游戲業人士告訴記者,“創世中文網現在不是歸在網媒事業群裡,而是歸在騰訊互娛事業群下,這就很說明問題了,如果文學能為游戲提供創意源頭,騰訊甚至可以養著文學,不求賺錢,因為和游戲能產生的收益比,訂閱付費那點收入根本微不足道。”
在科技專欄作家闌夕看來,騰訊和盛大都看到了網絡文學背後的生意,但騰訊的優勢在於,盛大所說的文學版權變現,主要要靠外部消化,而騰訊在內部就可以消化掉很大一部分。“如果你能打通整條文化產業鏈,那麼你自然能夠最大限度地將作品背後的金礦收歸己有,陳天橋最初的娛樂王國設想也就是奔著這個方向去的。可是,現在真正具有娛樂王國雛形的不是盛大,而是騰訊。”
眾所周知,為了打造娛樂王國,陳天橋曾經做過完整的文化產業鏈布局:從盛大文學到盛大游戲、酷6網,再到版權分銷盛世驕陽、影視制作機構華影盛視,乃至盛大旅游,但由於整合不力,高管紛紛離職,除了文學,盛大無論在游戲、視頻還是影視領域,都不是行業的領先者。
前述游戲業人士表示,“反觀騰訊,游戲佔據半壁江山,視頻現在也是僅存的幾家之一,影視方面,騰訊甚至已經入股了華誼,現在就是要補上文學這個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