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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時跟朋友聊天,他提到臺灣攝影比賽沒有什麼規范,連國外不准修圖這種事情,臺灣都不管,我聽到時很訝異,因為這不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說法,有些時甚至是從攝影同好口中聽到,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現實狀況應該是“國外常常修圖”,且“國際知名機構都有各自的修圖規定”。認為完全不能調整照片的其實只佔一小部分。臺灣這一點的確比較傳統,許多人把“修圖”跟“作弊”,劃為等號,這其實是兩回事,對攝影不熟悉的人很容易誤會,我也盡量用很簡單的方法解釋差異到底在哪。
我本身也修圖,參加比賽的時候則是遵守每個比賽的規定,其餘不去判斷。
1.國內外都幾乎不允許的“剪貼”
簡單來說就是無中生有。象是天空明明沒有鳥,你加了幾只鳥,或是樹下明明沒人,你加了一對情侶,這些都是常見的攝影“禁忌”。臺灣有名的幾件攝影比賽冠軍,被取消資格都屬於這種類型,國外也不乏這種案例,不過較多是“把物件移除”。
一般來說“移除照片中的物體”比“加入原本不存在的物體”被較多機構允許。例如照片女主角有幾顆青春痘,攝影師把它們移除了參賽,大多時候是OK的。但是國外的確有人移除了一些照片上的小瑕疵被取消資格,最出名的為2012國家地裡比賽得獎者Harry Fisch因為移除畫面上的垃圾而喪失了原本的獎項。
國內外都幾乎不允許“剪貼”
將畫面上的物體增加或移除,幾乎是所有攝影比賽的絕對禁忌。
2.修圖的模糊地帶“色調”與“接圖”
如同一張照片不應該被加入不存在的物體一樣,有些時候,單位也不允許加入不該出現的“顏色”,或是“將幾張照片接一起”。
但是由於這些效果,常常是可以依賴“前制”(事前用些小道具達到類似效果),或是底片時期就已經有類似的後制法(如正片負衝),除非主辦機構明寫著“不准調色調與接圖”,不然其實也大多是默許的。
目前最出名的事件,是世界最大新聞攝影比賽之一的WWP獎項得主Paul Hansen改變了照片的色調,不過與國家地理頻道的狀況不一樣,主辦單位認可Paul Hansen照片的公正性,堅持這是屬於“合理范圍內”,而不取消Paul的獎項。
我本人其實是反對這裁定,因為新聞攝影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它的“真實性”。但不管怎麼樣,主辦單位與獎項得主面對的是更多的輿論壓力,而他們也用自己的作品與裁決,明確的指出“未來新聞攝影是可以改變色調的”。很多時候就算是正確的改變,第一個站出來的人總是被質疑的。
修圖的模糊地帶“色調”與“接圖”
將照片的色調調整,或是幾張照片接起來,每個攝影單位都有不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