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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促成閃光燈誕生的原因是,攝影師不得不經常面對光線照度極低的環境,感光材料的敏感度直至現代纔達到應對值,對於非創作型的記錄,攝影師不得不尋求補光的方法。
與紀實攝影的緊密聯系使得今天人們看到相機頂上掛著機載閃光燈的攝影師,仍會猜測其媒體從業性。對大部分攝影人,“閃光攝影只求記錄,不講美觀”的偏見頗 為深入。內置閃光燈在絕大多數時候對於攝影人來說,是不得已而為之,被迫開啟閃光。在它的補光下,前景高光,背景死黑,人像攝影中還經常出現鼻子、額頭蹭 亮的生硬。我想從內置閃光燈說起,突破我們對它的狹隘認識,以實現從記錄到創作的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