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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認為搜狗手機瀏覽器劫持百度流量,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搜狗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00餘萬元。昨天,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百度告搜狗索賠100萬
百度公司訴稱,同樣作為從事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的企業,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經營的『搜狗手機瀏覽器』對其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指出當用戶啟動『搜狗手機瀏覽器』軟件,將搜索欄的搜索引擎設置為百度搜索並輸入關鍵詞時,搜狗在下拉提示框顯著位置放置多條指向搜狗網的下拉提示詞,引導用戶使用搜狗網經營的信息服務,同時借助頁面提供付費推廣信息和廣告而獲取經濟利益。
百度認為,搜狗二公司的行為違背公平、誠實信用,實質是將本屬於百度網的搜索服務流量強制導向搜狗網,是典型的流量劫持行為,不僅嚴重乾擾網絡用戶對百度網的正常使用,減少網絡用戶對百度搜索結果頁面的訪問,攫取了本應屬於百度網的交易機會,同時使用戶誤認為該信息服務為百度網提供或與百度網存在某種關聯,從而混淆服務來源。故起訴要求搜狗立即停止該行為,並在搜狗官網、法制日報等的顯著位置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同時賠償損失及合理支出100萬元。
搜狗不認可不當競爭
搜狗方面對此表示,百度訴稱的『技術乾擾』、『流量劫持』、『混淆誤認』均不存在,並進一步解釋稱,啟動『搜狗手機瀏覽器』軟件,將搜索引擎設置為百度搜索並在頂部的『地址-搜索欄』中輸入關鍵詞後,在瀏覽器窗口中以全屏模式出現搜狗提供的瀏覽建議,屬於搜狗瀏覽器的瀏覽器行為,這時搜索行為並未開始,不涉及百度網的搜索服務,因此並不存在技術乾擾。
其次,關於流量劫持,對百度搜索引擎來講,搜狗瀏覽器帶來的任何流量,都是新增的、額外的流量。搜狗瀏覽器軟件不存在針對百度的任何惡意功能,無論是設置『搜狗』、『谷歌』還是『百度』為默認搜索引擎,輸入相同關鍵詞後,瀏覽建議的條目內容和排列順序都是相同的。用戶在點擊了瀏覽建議中的搜索關鍵詞、搜索推薦或使用搜狗手機瀏覽器瀏覽百度網時,均可以正常訪問百度網站。因此,百度訴稱的『流量劫持』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雙方均有證據同意調解
最後,關於混淆誤認,搜狗認為搜狗手機瀏覽器在瀏覽建議中,通過不同圖標分組標示,『觀看』、『閱讀』、『下載』、『查看』按鈕反色顯示,以及在垂直內容底部標注『搜狗嗅探到……』等字樣,已經充分向用戶說明、提示搜索結果並非來源於百度,在技術上已經盡量避免混淆。
昨天的庭審中,雙方都提交了相關證據,搜狗公司還申請中國科學院的專家證人出庭作證。而通過當庭提問交流,百度對專家的專業資格提出異議,認為對方對於安卓軟件、主流瀏覽器和涉案軟件均不夠了解。不過,最後百度與搜狗均表示同意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