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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消息,據媒體報道,歐盟委員會反壟斷監管部門周三作出一項決定,認定三星、飛利浦和英飛凌操縱手機SIM卡芯片價格的行為妨礙了市場公平競爭,對這3家廠商處以1.38億歐元的罰款。
歐盟官員聲稱,這3家公司均參與了一項操縱手機SIM卡芯片價格的計劃。
歐盟委員會從2008年開始調查。歐盟委員會稱,英飛凌、飛利浦和三星以及當時由日立和三菱合資組建的瑞薩電子在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間合謀操縱了歐洲市場上的SIM卡芯片的價格。據說這幾家公司統一了它們的市場行為,控制了SIM芯片的價格。銀行卡、護照、付費電視卡和其他一些設備也要用到那些芯片。
歐盟委員會稱,這幾家公司通過一個雙向聯系的網絡達成了共謀,相互討論與價格、合同和產能有關的商業信息,然後再決定對客戶的降價要求作出何種回應。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歐盟運作條約》第101條和《歐洲經濟區協議》第53條的規定。
瑞薩電子因為向歐盟委員會監管部門提供了線索而得到寬大處理,最終免於受罰。
歐盟競爭委員會專員喬奎因阿爾穆尼亞(Joaquin Almunia)稱:『在這個數字領域,智能卡芯片的應用范圍極廣,幾乎人人都要用到它們,比如手機、銀行卡或護照等等。生產這些芯片的廠商在相互競爭的時候必須堅守公平競爭的原則,通過創新和以最有吸引力的價格提供最優質的產品的方式來進行競爭。但是如果他們選擇合謀操縱市場,犧牲客戶和最終消費者的利益,那他們就要受罰。』
英飛凌、飛利浦和三星接到的罰單金額分別為8280萬歐元、2015萬歐元和3512萬歐元。三星因為積極配合調查而減免了30%的罰款。瑞薩電子原本需要支付5100萬歐元的罰款,但因它向歐盟委員會競爭監管部門舉報了合謀一事而逃脫了罰款。
飛利浦否認自己操控了SIM卡芯片市場價格,它打算對此提出上訴。這幾家公司原本想和解此案,條件是將罰款金額減少10%,但最終因為談不攏條件而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