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管理混亂 司機半路恐怖『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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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 編輯:張思政 2018-03-15 09:23:00

內容提要:近日北方網接到網友張女士投訴稱:滴滴司機在沒到達目的地情況下就讓其下車,張女士拒絕下車後遭到了司機的辱罵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北方網接到網友張女士投訴稱:滴滴司機在沒到達目的地情況下就讓其下車,張女士拒絕下車後遭到了司機的辱罵,同時滴滴司機還阻止張女士下車,更是將其拉到了遠離目的地的偏僻陌生路段。張女士表示經歷此事“我現在都不敢按原來的方式去上班了,出門必須打正規出租車......”。

  張女士在投訴中說道:“2018年3月12日6:30通過滴滴平臺預約車從春秀園出發,目的地為詹莊子公交站下車。津HLM287(棕色卡羅拉)車主接單後,不認識路,也未按照導航及乘客要求行進,結果開錯路,沒有將乘客拉至目的地。司機得知自己開錯路後,且在乘客告知如何達到目的地的情況下,拒絕將乘客送至目的地,並要求乘客從附近隨便一個公交站下車就可以了。乘客曾打開車門查看車況,但無法橫穿馬路。乘客拒絕司機無理要求後,司機惱羞成怒(因為開錯路後把我送到目的地需要掉頭開很遠,且乘客拒絕在隨便的公交站下車)威脅乘客說:你下不下車!不下車是吧!那就別下車了!鎖上車門後,迅速將乘客拉至數公裡外,限制乘客人身自由,危害乘客安全。乘客在車上撥打了110報警電話,由於車輛一直在移動,民警無法及時趕到。乘客由於趕著上班,趁紅綠燈停車期間,纔得以逃脫下車,拜托司機控制。期間多次辱罵乘客。已對服務問題向滴滴平臺反饋。”

  北方網記者通過電話與張女士溝通得知:張女士3月12日早上上班前通過滴滴官方APP叫了一輛網約車,上車後張女士發現司機不認路,就表示可以按導航走,或者可以走一條張女士常走的路線。但是司機開車以後並沒有按張女士指示的路線行駛,也沒有按導航給出的路線行駛。兩人就因為路線問題產生了爭執,不但張女士“按導航指示的路線去行駛”的要求被司機拒絕,在未到達目的地的情況下司機卻要求張女士“附近隨便一個公交站下車”。在張女士表示“我沒到目的地,我不下車”的情況下,滴滴司機不但沒有按要求將張女士送往目的地,卻鎖上車門後將車急速駛向了與目的地相悖的道路,並表示“不下車是吧!那就別下車了!”。

  張女士發現滴滴司機將車駛離主路,駛向偏僻陌生路段,就對自己的人身安全產生了擔懮,想下車而又因為車速太快無法開門,只好選擇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將自己的遭遇向警察進行了說明。也許是因為張女士報警的原因,除了有言語方面的“辱罵”以及“恐嚇”等行為,司機後續並沒有做出其他過激行為。大約開出10多分鍾後,在一個有紅綠燈的路口張女士找到了機會迅速拉開車門逃下車,並再次撥打了110電話報警。

  在接受北方網采訪時張女士表示,司機一路急駛跑了有10多分鍾,“從下車的地方,再次打出租,花了十多塊錢纔到達最初目的地”。“我心髒不好,(司機這種行為)當時嚇得我手腳發麻、全身哆嗦,多虧隨身帶了藥......”。“目前出了事情也不敢跟家裡人說,怕他們為我擔心”。

  滴滴答復

  而當張女士向滴滴平臺投訴司機“不將客戶送到目的地”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後,滴滴客服表示:我們將對此事進行核實,如果屬實我們會對司機進行說服教育的,並表示這將會是最終的處理結果。

  面對平臺的“不作為”行為張女士氣憤不已,遂提出:退還並賠付當天早上的所有打車費用。滴滴客服則表示:僅可嘗試退還滴滴平臺扣除的費用,對於張女士二次打車的費用將不會進行賠付。而且具體能否賠付,還需要等待三個工作日纔有確切消息。可是在記者發稿前,張女士也沒有收到滴滴方面的相關退款。

  亂象:車牌不符

  滴滴APP上顯示的車牌與實際接張女士的車不符

  在此次事件當中我們還發現一個嚴重問題,APP上顯示的車輛號牌為:津H09535,車輛是銀色大眾。但是來接張女士的確是一輛車牌為“津HLM287”的豐田卡羅拉,這兩輛車不但車型差距巨大,連號牌都完全不同。

  對於記者在車牌方面的疑問,張女士表示:滴滴司機提前通過APP與她進行了聯系,告訴了她新的車牌號碼,出於對滴滴平臺的信任,以及早高峰打車難,她當時也沒有在這方面糾結,而是選擇了直接上車。

  主管政府部門剛剛約談完畢

  根據北方網調查發現,雖然國家對網約車設置了嚴格的准入制度,滴滴也在與車主的“協議”當中對車輛規格、車主的行為規范進行了限制,但是像張女士遇到的這種車、牌不符的情況仍舊非常常見。而這種行為我們在北方網投訴平臺上也發現了有市民進行舉報。

  今年年初,市民王先生就舉報稱:有人在朋友圈發廣告表示:可以解決所有在滴滴平臺上遇到的“難題”,例如:車型老舊、外地牌不派單、車型不符以及昇級“優享”等問題,並可以提供“各種搶單輔助”。

  對於王先生的舉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非常重視,並進行了認真的回復:

  通過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的回復以及張女士近期遇到的事件我們可以判斷,滴滴方面並沒有將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以及市公安部門的約談放在心上,沒有及時清理自己平臺下的不合規車輛,或者說在這方面做的仍舊不夠好,否則的話不會在剛剛約談完一個月之後,滴滴網約車平臺下仍舊存在車、牌不符的情況,並由此而引發了“拋客”、“拒絕乘客下車”等惡性事件。

  雖然網約車的出現極大的方便了大家出行,免去了惡略天氣時等車的煩惱,但是隨著滴滴收購了所有競爭對手成為了國內最大的網約車平臺以後,大家可以感知的服務水平相比以往有很大的下降,以往被大家詬病的出租車亂象又逐漸增多,例如:叫車難、等車時間過長、司機挑活、繞道、車內髒亂差等等,本來應該以服務見長的“網約車”,現在卻頻現“問題車”。這與國家對網約車的規劃和普通消費者對網約車的期待相差甚遠,希望網約車平臺可以在自己的管理上嚴格要求自己、堵住漏洞,為大家提供一個良好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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