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互聯網企業單方面辭退P7員工三次敗訴 員工復崗再收解聘通知】近日,38歲的京東員工李先生向記者講述了自己與京東公司的“一波三折”的勞動仲裁。
據李先生介紹,自己於2018年入職京東尚科,2019年4月公司以“整體業務、組織架構進行調整”為由,與李先生解除勞動合同。但李先生稱,公司實際上未發生組織架構調整,其同部門同事仍在工作。
此後,李先生通過勞動仲裁裁決京東繼續與其履行合同。京東不服裁決,先後兩次上訴均被駁回。2020年11月9日,李先生在終審勝訴後前往公司復崗,3天後收到京東的第二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11月26日,記者多次聯系京東有關方面,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