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消息,索尼(中國)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法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萬元,處罰日期為10月12日。
截圖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當事人為推銷新產品,於2021年6月28日委托上海傳采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傳采公司”)為其設計、制作了“SONY 更多精彩 隨心記錄 新機將至 2021.07.07 22:00”等表述的互聯網廣告(下稱“涉案廣告”)。當事人向傳采公司提供了文字、圖片等廣告素材。2021年6月30日22時,當事人通過其擁有合法使用權的互聯網媒介自行發布了涉案廣告,並於2021年7月1日9時45分將涉案廣告予以刪除。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罰款100萬元。
中新經緯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的內容為: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內容為:發布有本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索尼中國新機預告微博截圖,該微博現已刪除
另據中新經緯此前報道,6月30日,索尼中國宣布新機將選在7月7日晚上10點發布,而這正是1937年“七七事變”的發生時間,此舉引發爭議。隨後,索尼中國先後將宣發微博和公眾號文章刪除。7月1日上午,索尼中國對此事發布道歉微博,稱由於工作安排不周,在日期選擇上給公眾造成誤解和困擾。(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