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網站8日消息,卡爾蔡司光學(廣州)有限公司因發布的廣告違反廣告法被處以9000元罰款。
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卡爾蔡司光學(廣州)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01月26日,主要從事眼鏡制造;眼鏡批發;眼鏡零售;眼鏡盒(袋)制造;光學儀器制造;光學玻璃制造和儀器儀表批發等服務。
信用中國網站顯示,卡爾蔡司光學(廣州)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青市監處罰﹝2021﹞08015號)。卡爾蔡司發布違法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其被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決定處以罰款9000元。
圖片來源:信用中國網站
監管部門對此表示,卡爾蔡司光學(廣州)有限公司銷售的眼鏡發布廣告含有“有效滅活99.9%病毒細菌*”“有降低白內障發生風險的可能”等引證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准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罰款9000元整。(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