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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0日,我國又有6家LED企業即半導體照明企業,被控涉嫌專利侵權而將面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的『337調查』。
加上此前已有6家中國大陸LED企業被起訴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調查』名單,今年以來,我國已有12家LED企業遭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不包括我國臺灣地區企業)。
美國針對中國大陸產品實施的『337調查』,自2002年以後開始驟然增多。從2002年至今,ITC啟動針對中國大陸產品的『337調查』已達65起,佔同期調查總量的48%。
作為代理我國企業337應訴案件最多的中國律師之一,立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加斌律師在日前舉辦的2008年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上的專題演講中,不斷呼吁我國對美出口企業,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委托專業知識產權公司進行必要的知識產權調查;中國企業根據外國企業的樣品或圖紙進行生產時,應在合同上約定知識產權免責條款。
同時,他強調,當遭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時,我國企業一定要積極面對,勇於應訴,尤其是當全行業利益受到波及時,利益關聯企業應當攜起手來,避免陷於被動局面。
中國企業卷入LED糾紛
自1997年以來在美國境內不斷攀昇的LED專利訴訟案件,在2008年2月,首次波及到了中國企業。
LED(LightEmittingDiode),發光二極管,是一種固態的半導體器件,它可以直接把電轉化為光,具有光效高、壽命長、耗能少、無污染等顯著特點,廣泛見於日常生活中,如家用電器的指示燈,汽車後防霧燈等。可以預見的是,不久的將來,半導體照明定會廣泛進入家庭取代傳統照明,所有有光源的地方都將采用半導體照明。
今年2月20日,美國Rothschild女士對包括6家中國企業在內的全球34家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向ITC提出申請,要求對這些企業進行行政制裁。
擁有5項美國專利的Rothschild女士,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退休教授、化學博士。此次訴訟圍繞其所擁有的第5,252,499號美國專利(『499專利』)進行。
美國『499專利』是關於半導體材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發明,其發明名稱為:『具有低雙極電阻率的寬帶隙半導體及其制造方法』(主要針對II-VI族化合半導體),1993年10月12日獲得授權。
原告申請了普遍排除令。按照『337條款』,這意味著假如原告勝訴,一旦普遍排除令發出,非列明在案的企業也將受到同樣直接的影響,產品將被拒之美國市場之外,即被告國的整個LED照明產業,包括上中下游產品,都不能進入美國。
美國499號專利共包括22項權利要求,原告在此案中主張了其中4項權利要求。
被告的企業34家,包括日本11家,臺灣地區8家,中國大陸6家,韓國3家,美國2家,新加坡、芬蘭、馬來西亞和瑞典各1家。摩托羅拉、日立、諾基亞、索愛、東芝、LG電子等諸多國際知名企業也在其中。
中國大陸的6家企業為:深圳市淵明電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洲磊)、廣州市鴻利光電子有限公司、佳光電子有限公司、深圳超毅光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凱信光電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譽電子有限公司。
事實上,早在2005年,針對LED巨頭,如日本的豐田合成和日亞化學、美國的Cree公司、德國的歐司朗和飛利浦等,Rothschild女士就其499專利,已在美國發起多次專利訴訟。
此次訴訟,ITC最終確定31家企業為被調查對象。其中,深圳凱信光電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譽電子有限公司未列入調查名單。
據代理深圳淵明和廣州鴻利光電子應訴的王加斌律師透露,在經過近6個月的調查程序後,日前,兩家中國企業已成功與原告方達成條件優惠的全球和解。另外兩家中國企業也已通過和解解決問題。
關於具體和解的內容,王加斌律師稱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