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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2日,鐵道部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在京舉行會談及協議簽字儀式,雙方就中國移動旗下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鐵通公司)的鐵路通信的相關業務、資產及人員正式劃轉鐵道部管理達成協議。
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國資委、鐵道部關於將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鐵路通信業務資產人員劃轉鐵道部管理的請示》(國資發改革[2009]376號)的精神,為保證鐵路運輸安全,促進我國鐵路快速發展,鐵道部與中國移動本著有利於鐵路運輸管理、有利於鐵路專業化管理和技術進步、有利於與大規模鐵路建設同步發展、確保鐵通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進行了磋商,將鐵通公司的鐵路通信的相關業務、資產和人員剝離,成建制劃轉給鐵道部進行管理。
劃轉工作完成後,鐵通公司仍將作為中國移動的獨立子公司從事固定通信業務服務,其社會公眾通信網絡的基本結構不會發生大的改變。按照雙方簽署的協議規定,與此次移交資產相對應的部分債務隨資產一並劃轉給鐵道部。雙方高層表示,劃轉完成後,鐵道部和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將繼續在多個領域開展戰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