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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投訴:
2006年9月23日我購買了一臺TCL47k73液晶電視,短短半個月內屏幕就出現有紅色亮點,請教專業人員後得知是液晶屏質量問題,於是2006年10月7日我要求換機。本以為換機後沒有問題,但是沒過多久新換的電視機便出現開機黑屏情況,打了售後熱線,維修人員說是背光板壞了,於是維修,單就這種黑屏情況到2009年10月就出現了4次,而且是在不經常開機使用的情況下。前三次每次維修還要一二個月,但是現在電視已經過保了,具維修人員說換背光板需要2500元,上門檢修一次光檢修不換件就要240元請問TCL公司你們還有沒有人性了,這樣的嚴重質量問題你們管不管,有沒有人管?
編輯點評:
眾所周知,商家要要想在商場之上,開闢出自己的領地,佔有一定范圍的消費群體,就要打出響當當的品牌。而品牌的深入,靠的則是產品的質量與售後服務,廣告雖能刺激消費者的消費欲望,但要留住甚至開拓新的客源,質量總是佔居一位的。得民心者得天下,一樣的道理,不少國產品牌能夠走出國門,遠銷海外,除了價格上的優勢,質量與服務更是重中之重。
在彩電行業現有的國產品牌之中,TCL的影響力絕對不弱。然近年來,對TCL電視的投訴卻是與日俱增,只見多不見少。細心的消費者都可以清楚一二分。新買的電視機半個月內就出現了質量問題,讓人不禁試問TCL在產品評測之時是如何對質量把關的呢?顧客換機之後,沒用多久電視機又出現黑屏現象,最重要的是一個月內就出現4次,這故障的頻率也忒高了吧!先前購買的電視機出現質量問題,如果說是意外,新換的電視機又重蹈質量門,這是否意味著同款型號的電視機都存在著嚴重的質量缺陷呢!
每次維修均要花去一兩個月的時間,而檢測的故障問題是背光板燒壞,換一個零件應該不是什麼高技術的活兒,卻要維修將近兩個月,這樣的維修著實令人不敢恭維!三次維修下來,無形之中就耗去了消費者半年的時間,那超過的保修期的天數,TCL又順勢轉嫁給了消費者,過期後的維修費消費者只能自己掏錢買單。保修期看的只是時間,一張購物票就成了『鐵證』,在鐵證之下,消費者還能多說什麼呢!掏錢維修也罷了,只是單換上一塊背光板就需要2500元,這零件的費用在如今絕對可以買臺新的電視機了。最稱奇的是,還沒維修,消費者就得為維修人員的上門檢測付上240元的『檢查費』,這樣的維修費怕是多數人都維修不起吧!此種服務又怎能不讓消費者寒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