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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某商標代理公司專門接受美國苹果公司委托為苹果商標維權。2009年8月初,該商標代理公司的李先生在朝陽區秀水街調查時,發現有家店鋪有出售假冒苹果手機和播放器的嫌疑。李先生將產品買下後,經美國苹果公司在上海的公司鑒定,手機和播放器確為偽造的苹果品牌產品。
隨後,經過李先生跟蹤觀察,這些假產品均由一名姓張的男子送貨,該男子就租住在崇文區一個小區。張某和其妻子每天收一次貨,送兩次貨。收貨是在每天上午11點多,由小物流公司用三輪車把裝在紙箱裡的貨物送過來。而張某在送貨時,則把貨物放在黑色塑料袋內,騎電動自行車將其送往朝陽區秀水市場及崇文區紅橋市場。在價格方面,正品苹果手機售價約為四五千元,而張某所供的假冒產品從商鋪售出的價格纔700元。
李先生將張某送貨、收貨的過程密拍下來,在掌握囤貨窩點後,向警方報案。民警通過調查,將張某夫婦抓獲,並在其住地起獲200餘部山寨苹果手機及400餘部山寨播放器。
據張某交代,15年前他就和妻子來北京打工,在紅橋市場銷售計算器。為了貼補家用,他從2008年開始從深圳一家公司批發一些山寨苹果電子產品,提供給商鋪後每部獲利10至20元。
>>檢察官說法
調查員最終須報警
調查結果可作證據
調查員的調查結果可否成為證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劉穎表示,調查員在自己的調查工作完畢後須報警,由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權。警方介入調查後,調查員個人便不能夠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取證。只要調查員所在的公司屬於正規商標代理公司,擁有代理品牌的商標侵權調查取證的委托授權,其提供的相關證據經公安機關和檢察院調查,具備合法的證據形式,便可向法院提交,由法院決定是否采信。
>>調查員揭秘
業績優者月薪過萬
多為法律本科學歷
昨天,記者聯系到北京某商標代理公司的商標維權調查員張海(化名),了解了調查員的工作及生活方面的一些基本情況。
記者:乾調查員多久了?
張海:已經乾了8年,目前主要從事電子產品、服裝、汽配的打假工作。
記者:請介紹一下調查員在打假、維權時的工作流程。
張海:一個案子分為調查和行動兩個部分。調查主要負責從市場或物流渠道尋找線索,一旦發現假貨,調查員便記錄下攤位的地址、老板的姓名,並跟蹤找到囤貨窩點。隨後,出於對調查人員的保護,行動人員便與執法部門聯合,對假冒商品進行打擊。
記者:平日工作危險性大嗎?
張海:基本可以算是有驚無險,只要記錄下侵權的證據就可以,行業裡也有不少女調查員。
記者:從事調查員工作的要求和待遇如何?
張海:剛開始有這個職業的時候,基本上初中文化就可以。但現在基本上都是本科以上學歷、法律方面專業。工資基本是底薪加案件提成,優秀的調查員月薪能在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