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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以舊換新政策被企業鑽空子,真正將實惠落實到消費者身上,財政部、商務部、發改委和工信部等7大部委在日前出爐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修訂稿)》(下稱《修改稿》)。
昨日,工信部網站發布的《修改稿》內容顯示,家電以舊換新政策推廣實施期暫定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其間做好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規定的從2011年起設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政策的銜接工作。
與此前的以舊換新相比,此次《修改稿》明確了『限購令』:在政策實施期內,個人購買新家電總量不超過5臺;單位購買新家電總量不超過50臺,而已享受『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新家電不得重復享受以舊換新補貼。
《修改稿》還對以舊換新操作流程給予了細則的量化,特別是從招標、購買、回收、拆解環節均給予了嚴格的規定。不過,《修改稿》更多加大了監督管理,嚴防騙補事件出現。
《修改稿》不僅要求中標銷售企業、回收企業和拆解處理企業簽訂承諾協議,還要繳納履約保證金,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的產品進入市場流通,同時也防止收購的舊家電再流通到市場。
4月23日,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宣布,全額扣除北京市大中家用電器連鎖銷售有限公司、北京TCL電子銷售有限公司、北京美的制冷產品有限公司三家企業履約保證金各10萬元。這是自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實施以來,國內首張『家電以舊換新』企業違規行為處罰單。
『新規定主要防止騙補再次出現。』南京中電熊貓家電公司副總經理周坤說。《修改稿》指出,一經查實有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補貼的行為,要嚴格采取追回財政補貼資金、沒收履約保證金、罰款、取消資格及向社會公示等處罰措施。
『新規定將制止一些利用以舊換新的倒賣行為。』廣州國美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此之前還是有一些消費者購買的家電數量超過限購令的數量。但蘇寧華南地區管理總部運營總監顧偉則表示,新規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因為此前的以舊換新銷售經驗來看,無論是個人消費者,還是單位的,都沒有達到今天限購令的數量。
5月24日,商務部公布,截至5月23日,家電以舊換新銷售新家電突破500億元,銷售1312.8萬臺,回收舊家電1387.5萬臺。今年3月至5月家電以舊換新銷售額環比增長21%,政策帶動家電消費作用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