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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無錫松下冷機有限公司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主動召回報告,決定從2010年8月4日起,主動召回松下公司於2007年3月到2009年3月期間生產的B20?B26/C23?C29系列, 29個機種共計365574臺電冰箱。
據了解,松下本次主動召回的電冰箱,由於控制冷媒的零部件(冷媒控制閥)中采用了紅磷阻燃劑,高溫高濕環境下,可能造成冷媒控制閥線圈斷線,導致發生『冷藏室不冷』或者『冷藏室過冷』的不正常現象。對此,松下電器有限公司以及無錫松下冷機有限公司在網絡實施公布,松下冰箱用戶可參照機種名稱和制造年月標示進行甄別,凡在檢修范圍內的冰箱用戶均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網絡受理的方式獲取松下無償上門實施檢查和零部件更換,從而盡快消除產品可能存在的隱患。
松下主動召回問題產品的舉動得到了中國質檢總局和業內人士的肯定,並呼吁廣大家電企業能夠做到防微杜漸,充分解決消費者的後顧之懮。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副秘書長陳鋼認為,如此大規模地召回在我國家電行業非常少見,這充分顯示出松下勇於擔當社會責任,把消費者利益放在首位的經營理念。盡管短期內可能會影響到松下冰箱的銷售,但是從長遠看,松下進一步贏得消費者的信任,更有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
松下:把消費者權益放在首位問題產品一律召回
在許多國家,一旦廠家掌握某種產品存在隱患就應主動停產並召回已售出產品。由於我國缺少家電召回制度,一些企業考慮到召回的巨大成本和風險,明知道產品存在缺陷也不主動承擔告知義務,寧願等到事故發生後再『亡羊補牢』,被動召回產品或者與消費者『私了』解決。業內專家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將風險轉嫁給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而松下對問題產品的態度一向非常鮮明。『目前雖然中國家用電器召回制度還沒有執行,但是消費者權益比公司經濟利益更重要,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公司決定即日起召回所有在華問題冰箱產品,並對消費者帶來不便深表歉意。』松下電器(中國)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消費者負責任、對產品負責任是松下一貫的作風,一旦發現產品存在隱患,松下便會及時地對產品進行召回。』
據了解,松下在全球范圍內都采用產品召回制度。松下取暖爐在日本出現安全事故,松下即對1985-1992年生產的取暖爐采取了全部召回措施,充分保障消費者利益和安全。在消費者心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關於本次召回,不少消費者擔心松下會像其他企業那樣厚此薄彼、對中國消費者和國外消費者進行差異化對待。對此,松下相關負責人表示,『松下尊重和關注全球每一個松下用戶的安全和感受,對全球的用戶都會采取一視同仁的態度,在召回上也是采用同一標准。我們也將會一如既往地為中國消費者提供和國外消費者一樣的產品和服務。』
專家:產品召回不等於退換貨 消費者需理性看待召回
調查發現,大多數消費者對家電召回制度存在一個明顯的認識誤區,以為召回就是將涉及的缺陷產品向廠商退貨。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本次松下電冰箱召回采用上門服務的方式無償實施檢查和零部件更換的措施,這樣做是否符合召回要求呢?
對此,《家用電器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征求意見稿》中有規定,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存在缺陷的家用電器產品,由生產商或由其組織其他經營者通過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退貨、換貨、修理等方式,有效預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導致的損害的活動。換言之,召回包括各種措施,生產企業為消費者消除產品缺陷采用的換貨、修理等行為都屬於召回范疇。
業內人士認為,消費者需要理性看待召回問題,不能簡單地將退貨與召回劃等號,也不要認為被退被召回的產品就是假冒偽劣產品。家電廠商只要能通過修理、換貨等其他方式合理解決了產品的缺陷問題,不再影響消費者的使用安全,消費者就應該以包容和理解的心態來對待,這樣纔能促進家電召回制度的順利實施與執行。事實上,實施召回制度並不代表該品牌的產品不可信任,產品的主動召回在發達國家非常普遍,並早已建立起相應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很多知名品牌經常會針對產品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瑕疵或潛在隱患實施召回,其根本出發點是為了保證消費者利益,這已經成為產品銷售及售後服務的重要環節。
松下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繼續把消費者安全放在首位,更加重視質量把關,為消費者提供質量可靠、品質卓越的產品,也希望得到中國消費者一如既往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