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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消費者角度來說,雖然現在的寬帶網絡越來越多,但是一般2M的寬帶網絡每個月需要花費上百元,網絡的速度還不理想,例如,網絡狀況較好的電信寬帶每月套餐需百來元,而無線上網的包月的套餐費又貴還要求限時。對於一些消費者而言,蹭網卡這種低成本又能持續上網的東西當然相當誘人。同時,消費者使用蹭網卡所冒的風險也很低,蹭網行為造成損失不好估算,金額也不大,不少民眾被查出的時候,會表示自己不知情,最多被歸結為『缺德』,很難真正進行民事或刑事懲處。
在此情勢下,如果不能加強監管和懲治力度,蹭網卡產業預計還將火爆下去。
市場亂象需重拳整治
使用蹭網卡,並不都是佔便宜的好事。蹭網者使用網絡時,會使自己的各種網絡賬號、支付密碼和個人信息在別人的路由器上留下痕跡,很容易被黑客『鑽空子』。有些黑客看中『蹭網族』貪小便宜心態,故意開放無線網絡,然後攻擊蹭網族電腦,盜取其重要數據或賬號密碼,蹭網族可以說是貪小便宜吃大虧。而且蹭網卡輻射比普通無線網卡大得多,長期使用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但盡管如此,想讓『蹭網族』自覺放棄佔小便宜卻並不容易,若要從根本上鏟除屢禁不止的蹭網卡,需要相關部門重拳整治,加大違法成本,讓其無處遁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盜接他人電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號碼,使用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施或者號碼,屬於擾亂電信市場秩序的行為。不僅如此,根據現有電信法規,在未經他人允許的前提下,強行接入他人的無線網絡,是侵犯他人網絡使用權的新型盜竊行為,理應承擔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同時,買賣蹭網卡也是違法的。有專業人士認為,國內銷售的進網設備必須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蹭網卡均是山寨產品,未獲進網許可,私自銷售未經批准的進網設備屬於違法違規行為。工商部門也認為,這種三無產品,其生產和銷售不可能通過工商注冊,一切有關的經營行為都屬非法行為。但『蹭網』應予何等處罰,目前還屬於法律空白,對於『蹭網者』給用戶造成的損失數額如何認定,證據如何固定,還有較大爭議。
因此,從法律上明確法律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如工信、工商等應聯合運營商,共同打擊蹭網卡現象,重拳整治灰色產業鏈條上的制作、銷售等各相關方,加大違法成本;還應對購買使用者有所懲戒。如此,纔能真正規范電信市場,維護網絡用戶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