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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妻子杜鵑改判緩刑,意味著可當庭釋放,其有望出席9月28日的國美公司股東特別大會,目前處於白熱化的國美控股權之爭出現『變數』
2010年8月30日上午9時30分,前內地『問題首富』黃光裕一案由北京市高級法院二審宣判,同案三被告中,黃光裕、許鍾民維持原判,黃光裕妻子杜鵑則改判為緩刑。
據悉,此案二審采用書面審理,未公開開庭。
此前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裁定,國美電器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被訴的三宗罪名均告成立,其中因非法經營罪獲刑八年,因內幕交易罪獲刑九年,因單位行賄罪獲刑兩年,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此外,原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31.SZ)董事長許鍾民因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則因內幕交易罪,獲刑三年零六個月。許、杜各被處罰金1億元與2億元。
被告單位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分別處罰金500萬人民幣和120萬人民幣。宣判後,三名被告人及兩被告單位均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二審中,兩被告單位均維持原判。
杜娟改判緩刑後,意味著可當庭釋放,其有望出席9月28日的國美公司股東特別大會,目前處於白熱化的國美控股權之爭出現『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