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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提醒,如果內地居民在港購買iPad並繳完稅返回內地後,再要帶著出境游玩或出差時,可主動向海關申報,並在出境後要妥善保管申報單。在回程入境時,這張申報表將可以證明這臺iPad是自用並且是從境內帶出去的,就無需反復繳稅了。
南都訊記者陳穎鐳深圳的潮人們要注意了,無論是自己親身前往香港(或境外)購買iPad,還是讓境外的親朋幫忙帶過境,無論是自用還是替朋友買,都需要繳交相應的稅款纔能過關入境。
從事IT行業的深圳居民張先生上個月到香港購買了一臺iPad,但在返回深圳入境時,盡管其一再解釋是自用物件,但仍需繳稅後纔能過關;內地居民朱小姐本周經香港回深圳時,即便向海關人員出示了自己iPad裡的文檔、照片等資料,也還是為自己使用了近一個月的iPad繳納了1000元人民幣稅款。
根據規定,入境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海關人員表示,所有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稅是一種誤解,因為iPad屬於微型計算機,按照規定是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要按5000元的標准征收20%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