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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購買手機後,享有自主選擇移動通信運營商的權利。移動通信運營商在手機用戶選擇競爭對手提供服務時,出臺限制機卡分離、鎖定手機的舉措,將使消費者的所購手機變成中看不中用的『磚頭』。移動通信運營商違背手機購買者的意願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定手機用戶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這些是否涉嫌違法,值得研究。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方面要解決市場競爭不充分的問題,使得市場主體『活』起來,展開競爭;另一方面則要求市場主體在有效監管之下公平、合理、有序展開競爭,從而避免市場競爭的亂象叢生。
近期廣受社會關注的幾家企業之間的競爭,都難脫拿消費者利益作籌碼展開不正當競爭的嫌疑,從本質上說,是企業圍繞潛在客戶和自身利益在爭斗。合法有序的競爭,應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前提。對於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不正當競爭,應堅決制止、果斷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