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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時報》報道了苹果App Store封殺索尼閱讀器應用的消息之後,苹果對此做出回應,稱並未改變開發者守則。不過,苹果的說法引起了外界爭議。
《紐約時報》周一報道稱,苹果App Store應用商店拒絕了索尼閱讀器應用,因為這款應用沒有使用苹果的應用內支付工具,而是使用了其他交易系統幫助用戶購買電子書。這意味著,如果一款應用中的內容是在應用外購買,並在應用內下載的,那麼該應用就可能遭到苹果的封殺。亞馬遜的Kindle應用也將因此受到威脅。
對此,苹果一名發言人做出以下回應:『我們沒有改變開發者條款或守則。我們只是要求,如果一款應用向用戶提供在應用之外購買電子書的功能,那麼也應當支持在應用內的購買。』
根據苹果的說法,從表面上看,《紐約時報》的報道誤解了苹果的規定,而苹果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改變,只是選擇了一種不同的方式去執行這些規定。
苹果去年9月發布的開發者守則中確實有相關規定。在守則的11.2節中,苹果表示:『如果一款應用使用除應用內支付API(IAP)以外的支付系統去購買內容、功能或服務,那麼該應用將被拒絕。』
亞馬遜Kindle應用也沒有提供應用內購買電子書的功能,用戶需要通過瀏覽器去購買電子書,並在Kindle應用中進行同步。苹果的說法非常含糊,苹果也可以宣稱亞馬遜的做法是不符合規定的。不過很明顯,苹果尚未針對亞馬遜采取任何行動,因此苹果不能說沒有改變規定。
從用戶的角度來看,苹果的做法也是不合適的。苹果此前表示,開發者可以提供兩種支付方式,一種是通過瀏覽器,另一種是通過應用內支付系統。苹果假定用戶更傾向於使用後一方式,因為這種方式更快、更便捷。不過,開發者則傾向於使用前一種支付方式,這樣開發者就沒有必要與苹果分享營收。
無論如何,這對亞馬遜和其他依賴瀏覽器支付的應用來說都不是好消息。那些銷售虛擬物品的開發者願意與苹果分享應用,因為這些虛擬物品本身幾乎沒有任何成本,但如果開發者銷售的是真實的商品,那麼30%的營收分享比例確實非常高。